放生是一種護生方法,原意是出於慈悲精神,救護在死亡邊緣的動物。不過,方式不當(例如在動物無法生存的地方放生)反會令動物死亡和破壞生態,違背慈悲精神。近年來,有部分市民以不當方式放生,間接令動物受苦,引起爭議。
5月9日是佛誕翌日假期,香港北角碼頭有海鮮店在招牌上貼上「放生」字樣。有市民購買泥鯭、黃立䱽等,再放回大海。然而,有海魚不適應水質,放生後不久便生命垂危。 《香港01》報道,生態教育及資源中心科學事務經理張瑪珊表示,碼頭水質不佳,且海底沒有泥沙保護,不適合放生魚類及蜆類,很大機會導致放生動物死亡。
對於近年有關不當放生的報道,香港佛教聯合會曾發佈新聞呼籲:「為免放生活動成為商人謀利的機會,而令動物因被補捉而受到更大的痛苦,團體或個人應具備佛法的智慧,並應考慮動物會否於放生後無法生存?會否為本地生態帶來疾病或威脅?」
佛聯會又指,要成就大慈大悲精神,放生只是其中一種形式,還有戒殺、環保、植樹、護林、素食、節約等。如果只為自己求福,而不顧放生的環境、條件等因素,而令動物受苦,或導致生態環境失衡,便屬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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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祖传给佛弟子是智慧,很多时候佛教节日的放生就是放死。发心是好的,但出来的效果呢?
佛弟子是不是该反省?别把佛教节日变成给自己贪功德机会也给了商人謀利的机会。愿众生离苦得乐。(以上只是个人的观点,请多多赐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