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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麼是「十二因緣」?

(圖:Pixabay)

甚麼是十二因緣?佛陀在緣起論的基礎上,提出了「十二因緣」,以解說生死的由來。

「十二因緣」將人生過程分為十二個彼此互為條件或因果的環節:

一、無明,指心的無知,包括不明善惡、不明佛法教義,這是一切痛苦的根源。

二、行,因為無明而做出善或惡的行為。

三、識,因為過去的行為累積了一定的因果,因而投生於今世,成為新的生命。

四、名色,指由精神要素與物質要素和合而形成的身心。

五、六入,人在胚胎發育時,產生眼、耳、鼻、舌、身、意的感知能力。

六、觸,人在出生後,對外界事物有接觸。

七、受,因與外界事物的接觸而產生苦、樂、憂、喜的感覺。

八、愛,對苦有強烈的憎恨,對樂有熱烈的渴望,強烈的欲求或渴望,就是愛。

九、取,為愛努力追求。

十、有,今生為愛產生諸多行為,成為下一世的果報。

十一、生,有了今生的業因,而受來生的生命。

十二、老死,有生必有死。

《增一阿含經》記載,佛陀因為思惟十二因緣的真理而開悟證果,而後因為悲憫眾生「不解十二因緣法,流轉生死,無有出期,皆悉迷惑,不識行本,於今世至後世,從後世至今世,永在五惱之中,求出甚難」,故宣說此法,令眾生了解生命流轉的實相。

轉載自上海隆慶寺:
https://mp.weixin.qq.co…eTauq0y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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