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px
x

試評論唯識宗解決輪迴困難的成果(上)

(圖:Pixabay)

佛教和其他宗教最大的分別,在於其「緣起論」和「無我論」。它不認同有「造物主」來創造、管理或控制世間事物,也反對世間事物在物質現象或精神現象上有實自性,更否定存在著如「自我」、「神我」、「靈魂」那般有實自性的生命主宰者。另一方面,佛教由原始佛教開始,便接受印度傳統思想中「輪迴」和「業報」的觀念。如何既保持其「緣起」和「無我」的特色,又能保證「自作自受」和「業報不爽」,便成為佛教一切大小宗派需要解決的輪迴難題。

本文主要根據世親菩薩在《唯識三十頌》提綱挈領地統攝大乘有宗的一切法相唯識要義,從以下三方面去探討唯識宗承接近千年佛教的發展,最後由無著、世親的瑜伽行派以「阿賴耶識」和「種子熏習」學說嘗試去解決輪迴困難的成果。

甲、佛教義理面對輪迴觀念的難題。
乙、唯識宗以「阿賴耶識」和「種子」去解決輪迴主體困難的成果。
丙、唯識宗以「種子熏習」學說去解決「業果報應」困難的成果。

甲、佛教義理面對輪迴觀念的難題

印度教的輪迴觀念起於梵書時代,成熟於《奧義書》,是流轉之意。佛教雖然接受了輪迴的觀念,卻和印度一般傳統的輪迴思想有很大的分別,主要在於其「無我」和「緣起」的特色。

i.「無我」相對「個別的輪迴主體」

    輪迴思想與善惡道德結合在一起,這是其基本特徵。印度傳統的輪迴觀念認為,自我 (Atman) 與業 (karma) 是輪迴思想的兩大要素。自我既是造業的行為者,亦是業力的承載者﹔而業力則是引導自我輪迴的方向,決定來生處境的唯一因素。因此傳統輪迴觀,有明顯的道德要求之傾向,同時善惡有報的道德律與生活原則,要依此輪迴思想才能得到確立。佛教否定「自我」,對認知、記憶、行為活動等缺乏統一協調的生命主體,不但引起了印度各派思想的反對,也引發了佛教內部的爭論︰若沒有一個承受業力的輪迴主體的話,如何交待「自作自受」的業力承擔者?如何避免發生善惡不報的道德危機[1]

    ii.「緣起」相對「業果報應的運作」

      「緣起」觀念引起的另一串問題︰業力如何流轉?業力如何與新生生命相結合?為何這個生命要承受這些業力而不承受那些業力?如何保存下來?不同個別生命的業力是完整地被繼承,還是部分地被繼承?新生生命可以繼承不同個體的業力嗎[2]?另一方面,唯識宗以「唯識無境」為本,識心無境為緣又如何生起和相續呢?

      乙、唯識宗以「阿賴耶識」和「種子」學說去解決輪迴主體困難的成果

      為了解決原始佛教遺留的有關流轉還滅主體問題,部派思想的犢子部建立「不可說我」、非即蘊非離蘊的「補特伽羅」說、化地部立「窮生死蘊」,大眾部立「根本識」、說假部立有分識等,但都難免有「神我」的色彩。

      《唯識三十頌》: 「(假說我法的種種相)依識所變,此能變唯三: 謂異熟、思量、及了別境識。」

      《唯識三十頌》開始的頌文提到的三種能變識中的「異熟能變」,便是唯識宗認為三世輪迴作業及感果之主體的「阿賴耶識」。

      在《阿含經》中,阿賴耶一詞主要指「愛著」和「執著」;

      《佛本行集經》:「……但眾生輩著阿羅耶、樂阿羅耶、住阿羅耶、熹樂著處,心多貪故,此處難見。」

      在部派佛教的《大毘婆沙論》卷一百四十五說:「若法為欲界阿賴耶所藏,摩摩異多所執,名欲界繫;為色、無色界阿賴耶所藏,摩摩異多所執,名色、無色界繫。阿賴耶者謂愛,摩摩異多者謂見。」阿賴耶仍是以「愛執」為主。

      頌云: 「初阿賴耶識,異熟,一切種。」

      唯識學者建立賴耶緣起,來解釋人生萬象的根源,其中涉及「阿賴耶識」和「種子」兩個重要的概念。「阿賴耶識」屬於第八識,具有三相:

      「自相」名「阿賴耶」(總相),有「能藏」、「所藏」和「執藏」三義,分別指其能攝持前七識的雜染有漏法的種子功能,故稱「能藏」或「所藏」。又因此識為第七末那識所執藏以為自我,故有「我愛執藏」的意義。

      「果相」名「異熟」(別相),是一期生果報之所依,《成唯識論》:「此 (識) 是能引諸(三) 界、(六) 趣、(四) 生善、不善業(之) 異熟果」;《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一:「阿賴耶識是一切雜染根本,所以者何?由此識是有情世間生起根本,能生諸根、根所依處及轉識等故;亦是器世間生起根本,由能生起器世間故。」它能令這些業力種子成熟,變現出個體生命,甚至變現出山河大地等物質世界。

      「因相」名「一切種」(別相),是一切色、心諸法生因。《瑜伽師地論》卷一:「一切種子識,謂無始時來樂著戲論熏習為因(名言習氣)所生一切種子異熟識。」《成唯識論》:「此 (識) 是能執持諸法種子,令不失故。」 「種子」被界定為「本識中親生自果功能差別」,和第八阿賴耶識非一、非異,因為後者是「自證分」,而種子是「相分」,由「自證分」之體,起「見分」與「相分」之用──體與用非一、非異;另外,種子是因,能生起阿賴耶識的「自證分」現行為果──因與果非一、非異。

      阿賴耶識只是執藏業力的種子及提供功能活動的「住處」,不是像靈魂那樣的主體。有情造不同的善或惡業,熏習成業習氣(種子),如是積累一期生命的種子以至於成熟;當此生完結時,這些種子便作增上緣為因,牽引來生的新生命為果,成為新的阿賴耶識。前六識有間斷,並非恆常;第七末那識雖然恆常,但有變易[3],只有第八識能「恆轉如暴流」地攝持個別有情生命的一切色、心、染、淨種子功能以及五根身,令其相續而不失壞地存在下去[4]。每一位有情各有其「第八根本識」,那是有情真正生命的主體,這亦保證了各人承受各自的業報。

      特別要留意是很多人往往視阿賴耶識和種子為有形有相的實體,其實它們皆非斷非常。阿賴耶識中的種子,則如《解深密經》所說「一切種子如瀑流」,剎那不住。

      至於唯識宗「種子熏習」學說解決「業果報應」困難的成果,且待下回分解。

      延伸閱讀

      讀《唯識述義》


      [1] 參考郭朝順:無我的輪迴──佛教的生死觀(2.2 部派佛教有、無「中有」之爭)

      [2] 參考郭朝順:無我的輪迴──佛教的生死觀(2.1 原始佛教之業力輪迴觀)

      [3] 《唯識三十頌》第七頌: 「(此末那占識,於)阿羅漢(位)、滅(盡)定(位) 、出世道(位)無有。」

      [4] 在此位的第八識名為「阿陀那識」。第八識三種不同存在形態 (我愛執藏位、善惡業果位、相續執持位)中,以阿賴耶識 (即我愛執藏位)被執為實我,過失最為嚴重。(見李潤生《唯識三十頌》導讀 (全佛文化) 165頁)

      分享:

      訂閱
      通知
      guest
      0 評論
      Inline Feedbacks
      查看所有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