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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否有權力結束自己的生命?

圖:Pixabay
圖:Pixabay

輕生,可以是如許的沉重。

近月有名作家輕生,有「翩然而去」的說法,說是「免去了自己及家人,會因為自己老病需要治療及照顧帶來的痛苦。」

「莫名其妙的生出來,已經是沒有自由,連離去的自由都沒有,這算甚麼人權?」

所謂「逝者已矣,生者如斯」,輕生的人不管如何,都是可憐可惜的,沒有必要去深究及批評。一個人會走到這一步,就是覺得生存下去已經沒有了價值,不值得眷戀了。

不過,輕生的決定,往往也忽視了若是生存下去的話,有其他各種生活出路的可能性,同時,更加漠視了輕生之後,會帶來關愛的親友之痛楚及社會大眾的影響。

2010年,我妹妹突然輕生。當日儘管兄弟姊妹的感情比較疏遠,我們都知道她生活不如意,都有粗略安排好,各自如何照顧她及安慰她的責任。豈知道她會留下一封輕鬆風趣、親切的遺書,就這樣離世了。兄弟姊妹之間的傷痛、內疚、沮喪及憤怒等等負面情緒,許多年後,才逐漸平息,不過有些心裏面的怪責:怪責誰誰曾經照顧不周、冷漠對待,好像是處理不完的事。

「在佛教看來,自殺仍然是殺生,是不道德的行為,佛法不允許人自殺。因為一個人的生命,並不是屬於個人所有,這具血肉之軀,最初是由父母結合而生養,並且從社會接受種種所需以茁壯、成長。生命的完成是社會大眾的眾緣所成就,當然也應該回報於社會大眾,因此每一個人都有義務使自己活得更幸福、更有意義,但是沒有權力毀滅任何的生命。」星雲大師這樣說過。

人之所以有輕生的念頭,大部分都處於極度痛苦當中,更加上孤絕的感覺,通常不會提得起勁,跟你討論人生的價值,及顧全社會的責任。

我曾經苦勸過兩位向我透露有輕生念頭的親友。首先就是轉移他注意力,因為極端的念頭,一般都是一意孤行、鑽牛角尖的結果,若是用別的事情先引開部分注意力,會比較容易開解,例如去一個長旅行、參加宗教團體、開始生活的新嗜好等等,都是嘗試新事物,結識新朋友、展開新生活、產生新想法的好入點。

其次就是讓他知道:還是會有很多人關心他、願意幫忙他、會為他輕生而痛楚的事實。

之後,才婉轉讓他明白,個人的輕生,不是一個可以「一了百了」的選項。

聖嚴法師說過:「無債一身輕,選擇自殺的人,債尚未還清。因此不可能就此解脫,甚至在死亡之後,自殺當時的情景與苦痛仍會不斷上演,因為在我們的心識裏,問題並未真正解決。」

當然,勸解一個企圖輕生的人,乃一個極大極重的責任,不但需要個人肯付出關愛及時間,還要有充足的知識和方法,理論上應該交給專業人士,例如心理學家和精神科醫生,不過,有些人是不願意接受自己處於這種糟糕狀況,硬是將他們推給專業治療師,可能適得其反。若然是真心的關愛,就需要個人付出時間和心緒,狀況容許的話,待他們狀態比較安定的時刻,求生意志重新出現,反而會更願意尋找專業人士的幫助。

人生無常的事實,雖然會帶給人類不確切、不穩定、難掌握的不安全感,同時,痛楚憂傷的感覺和狀況,又有可能會隨機轉變,隨心念和際遇得曙光。於戰亂、饑荒、瘟疫的人類大災難時刻,憂患之中,大部分人的求生意志反而會被激起,而當今普遍安定富裕的社會環境,反而心靈蒼白的難題,有如深植之毒物,不容易根治,實為可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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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出版人,20多年前開始探索人生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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