甫踏出東鐵車廂,呼出長長的一口氣,在擁擠的人潮中,被堆了將近兩個小時的沙丁魚。來香港的這些年,頭一次深刻體會到香港的上班人潮。告訴自己堅持一下,再轉一程小巴就到了。車站也充滿著人潮,天空這時飄落毛毛細雨,大家都耐著性子排著隊。耳後傳來幾個人士的議論:「好心啦!坐輪椅還要搭小巴,搭的士啦!還希望人家讓你,換做是我,我是不會讓你的。」隨著他們的議論,抬眼望去,一個約莫六十餘歲的女士,推著輪椅,上面坐著輪廓與女士相似的耆年女士,母女倆淋著雨,加快腳步,趕著搭上隔鄰的另一支線小巴。
筆者心中想著,是這樣的嗎?坐輪椅不可以搭小巴的嗎?小巴會拒載嗎?想著想著答案馬上揭曉。這時出現了一位男士,上前對女士說了聲我幫妳。他扶著體弱的老人家,女兒也快手折疊好輪椅,一起上了小巴。唉,後面的幾位男士啊!你們又何必呢?
這次要介紹在《增一阿含經》〈三供養品〉中的第六經,經中提及愚人與智者的分別在哪裏?有一次佛陀向比丘們開示說,愚痴的人時常犯三種過失:
第一,對於不能想的事情,卻要去想;第二,對於不能論說的事,卻要論說;第三,對於不能做的事,偏要去做。
愚痴的人,心中經常縈迴憶念不該想的事,嫉妒他人,對他人的財物及女色起貪念,常心想:「彼之所有,願是我許」;愚痴之人,也常論說他人之事,因此常犯四種口的過失——妄語,綺語,惡口以及挑撥離間,讓彼此不和合的兩舌之語。愚痴之人心中常想著殺盜淫種種惡念,也就因此而造作惡行。
佛繼續說道,有智慧的人,也會常思念三件事情:
第一,想應當想之事;第二,論說應當論說之事;第三,做應當做之事。
有智慧之人,心中常生起三種正思惟——不貪、不瞋、不痴。智者因正見故,見他人之財物,不會起貪念,不會想要佔為己有,這是智者心中只思惟應當思惟的事。智者也善護口業,自己不會妄語,也不會教他人妄語,若見他人妄語,心不喜樂。乃至於綺語,惡口,兩舌等都如出一撤,智者自己不會說,不教他人說,也不樂見他人論說。智者常觀照自身的行為——不殺、不盜也不淫。他以平等心對待一切人,不會去惱害或觸犯他人,不教唆他人行惡,心也不樂見他人犯殺盜淫等惡行。
上文中的愚者忙著落井下石,智者趕著雪中送炭。經中說到智者不殺,不盜,不淫,不妄,常行正見,心不起想,自他和樂。愚者常念殺、盜、淫、妄等惡行,嫉心他人所有,期望能據為己有。知道了愚者與智者之別,我們可以選擇是要當愚者,還是成為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