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淨土的修行方法,自古以來,廣見於不少大乘淨土經典論籍之中,筆者偶然遇見一大乘經,名為《大乘離文字普光明藏經》[1]。引起筆者探究此經的動機,是經文中沒有特別明顯指出是往生西方淨土的修持方法,但佛說此經是九十億菩薩摩訶薩專為「於此娑婆國土,最後時中」的應機者流通而說。對於能持、能聽、能受此經者,於臨終時決定親見阿彌陀佛及諸聖眾,為此本人深感好奇,於是撰寫本文,祈能窺探一下其中因由。
譯者生平及著作
依《續古今譯經圖紀》卷一[2],沙門地婆訶羅,譯為日照,中印度人。地婆訶羅法師洞明八藏[3]博曉四含。戒行清高,學業優贍。尤工咒術,兼洞五明[4]。志在利生,來遊此國。儀鳳四年(公元679年)五月上表請求翻譯所帶來的梵經,獲朝廷許可後,即組織譯場。至天后垂拱末,於兩京東太原寺及西京弘福寺,譯出:
方廣大莊嚴經一部(二十二卷)
大乘密嚴經一部(三卷)
大乘顯識經一部(二卷)
證契大乘經一部(二卷)
大方廣佛花嚴經續入法界品(一卷)
大乘離文字普光明藏經(一卷)
大乘遍照光明藏無字法門經(一卷)
大方廣師子吼經(一卷)
大乘百福相經(一卷)
大乘百福莊嚴相經(一卷)
大乘四法經(一卷)
菩薩修行四法經(一卷)
七俱胝佛大心准提陀羅尼經(一卷)
佛頂最勝陀羅尼經(一卷)
最勝佛頂陀羅尼淨除業障經(一卷)
造塔功德經(一卷)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破取著不壞假名論一部(二卷)
大乘廣五蘊論(一卷)
凡一十八部合三十四卷。
據《開元釋教錄》卷九[5]載,協助訶羅譯經者有沙門戰陀般若提婆(譯語),沙門慧智(證梵語),敕諸名德助其法化,沙門道成、薄塵、嘉尚、圓測、靈辯、明恂、懷度(證義),沙門思玄、復禮(綴文、筆受)。新經譯出後,由天后親自作《序》,冠於經首。後終於翻經小房,享年七十五,天后敕葬於洛陽龍門香山。
此經譯本
《大乘離文字普光明藏經》有四個譯本,三本出自《乾隆大藏經》大乘五大部單譯經[6],同時亦收錄於大正藏第十七卷。此經漢文有四譯。第一是元魏菩提流支於永平元年至天平二年間(508~535)譯出,名《無字寶篋經》,一卷,僧朗筆受。第二是元魏佛陀扇多於元象二年(539)在鄴都譯出,名《無字寶篋經》,一卷,已佚。第三譯本,即唐地婆訶羅初譯本,於永淳二年(683)在長安西太原寺歸寧院譯出,名《大乘離文字普光明藏經》,此譯本是皇帝下旨的官方翻譯,翻譯程序嚴格,被認為是最出類拔萃的翻譯版本,歷代受持感應也最強烈。至於第四譯本,地婆訶羅重譯出,名《大乘遍照光明藏無字法門經》。本文主要是依地婆訶羅奉詔譯的《大乘離文字普光明藏經》來作主要探討。
內容要旨
此經有一千九百五十六字,敘述佛陀與無量諸大菩薩及其眷屬,合四眾弟子、天龍八部等,在耆闍窟山中請法,當機者勝思維菩薩摩訶薩請問如來二字之義。佛陀隨即開示「諸菩薩所應永離、應常護持」之法及「諸如來現所覺了」之法。
首先,諸菩薩永離之法有九種,應永離除滅,即是「欲貪、瞋怒、愚癡、我取、疑惑、憍慢、懈怠、惛眠、愛著」;而諸菩薩應護持之法有一種:「謂諸菩薩非己所安,不加於物」,譯為現今所說,即是「己所不欲,勿施他人」,諸菩薩如是作,即是能持諸佛如來一切禁戒。
接著,佛開示諸佛現所覺了之法,首要是「無有少法是如來覺」為重點,再闡述一切法無生無滅,離二邊,本無有實。一方面,如來說諸佛所覺所證一切法諸業自性,皆從因緣生,而此因緣又如電光,念念不住,以有因緣所以有業,故諸業自性即為不實。
另一方面,如來覺證能生世間、出世間智的法性,名為一切法性普光明藏,此普光明藏離言說分別,為般若波羅蜜所攝藏。因一切法如幻如焰,要證得諸法實性,唯有親證般若波羅蜜,覺照一切法緣起性空,自性非實在,才能證得離文詞、離譬喻的諸法實相。
最後是持此經利益,以能持此經者是法器故,得四天王擁護,令其志願皆得滿足。佛於末段更說明凡能聽受此經者,即供養如來,荷擔無上菩提,當得辯才無礙,決定生於清淨佛土,臨終時親見阿彌陀佛及諸聖眾,也見靈山聖會。是人即為已得無盡法藏及宿命智,除了不墮惡道,為諸佛護念外,在所生處,諸根具足,更蒙佛灌頂,五眼清淨,且授記是人已成佛道。
從上述的內容來看,經文中沒有特別明顯指出是往生西方淨土的修持方法,但經中卻說此經是九十億菩薩摩訶薩專為「於此娑婆國土,最後時中」的應機者流通而說。對於能持、能聽、能受此經,即於臨終時親見阿彌陀佛及諸聖眾。以下嘗試分析往生淨土的正因和助緣與此經內容有否關聯。
往生淨土的助緣
要生西方淨土,須有正因助緣,現依《觀無量壽經》說除了念佛外,生淨土還須有很多決定因素,三福是求生淨土的助緣,正因是念佛。三福[7]是:
一、「孝養父母,奉事師長,慈心不殺,修十善業」,即孝順、供養父母,及尊敬師長,有慈悲心,修行十善法。
二、「受持三歸,具足眾戒,不犯威儀」,即指佛教的三皈依,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眾戒是指一般佛教徒是持五戒,或進一步修十善,大乘菩薩修三聚淨戒,出家比丘修二百五十條戒,比丘尼修五百戒,為具足戒,還有沙彌、沙彌尼戒,以及學法女戒等等,還須不犯戒條。
三、「發菩提心,深信因果讀誦大乘,勸進行者」發菩提心,願自己親證諸法實相,成就大涅槃和大菩提佛果,亦希望能助一切有情證大涅槃和大菩提。要明白、堅信、不懷疑因果,以念佛為因,生淨土為果。讀誦大乘經教,自己修大乘亦要勸人修。
以上第一福是做人應做的本分,第二福是作為佛教徒應做的本分,第三福則是成為大乘佛教徒的本分。若三福具足,不論持名念佛,或觀像念佛,或實相念佛,必定往生淨土。
現從《觀經》淨業三福來看,再對比《大乘離文字普光明藏經》中的三項重要內容。
首先是諸菩薩所應永離的,經文中說:
「善男子,有一種法菩薩應離,所謂欲貪。善男子,如是一法,是諸菩薩所應永離。善男子,復有一法菩薩應離,所謂瞋怒。如是一法,是諸菩薩所應永離。善男子,復有一法菩薩應離,所謂愚癡。如是一法,是諸菩薩所應永離。善男子,復有一法菩薩應離,所謂我取。善男子,復有一法菩薩應離,所謂疑惑。善男子,復有一法菩薩應離,所謂憍慢。善男子,復有一法菩薩應離,所謂懈怠。善男子,復有一法菩薩應離,所謂惛眠。善男子,復有一法菩薩應離,所謂愛著。善男子,如是一法,是諸菩薩所應永離。」
是諸菩薩所應永離屬自利,指的是應離自身煩惱及隨煩惱等,即欲貪、瞋怒、愚癡、我取、疑惑、憍慢、懈怠、惛眠和愛著,而《觀經》中的第一福「孝養父母,奉事師長,慈心不殺,修十善業」的要求,修十善者,即離十惡,亦符合《普光明藏經》永離貪等煩惱的條件。
其次,在《普光明藏經》中,關於諸菩薩應常護持,經文如下:
「善男子,汝復問我,何者一法,是諸菩薩應常護持?善男子,謂諸菩薩非己所安,不加於物。若諸菩薩守護此法,即是能持諸佛如來一切禁戒。何以故?自愛身命不應殺生,自重資財不應偷盜,自護妻室不應侵他,如是等行皆名一法。善男子,若有敬順如來語者,於此一法常當憶念。何以故?無有眾生愛樂於苦,凡有所作悉求安樂,乃至菩薩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為自他皆得樂故。善男子,以如是義,我說此言:非己所安,不加於物。如是一法,是諸菩薩應常護持。」
諸菩薩應常護持的,是以利他為要,即「非己所安,不加於物」,能如是己所不欲,勿施他人,不侵害別人,即是符合經文所說「能持諸佛如來一切禁戒」範疇,亦符合《觀經》第二福「受持三歸,具足眾戒,不犯威儀」的要求。
最後,在《普光明藏經》提到佛所覺所證者,一方面屬自覺境界,同時亦屬覺他的開示,文中如:
「善男子,如汝所問,何者一法,是諸如來現所覺了?善男子,無有少法是如來覺。何以故?如來覺者無所覺故。善男子,一切法無生是如來覺,一切法無滅是如來覺,一切法離二邊是如來覺,一切法不實是如來覺。善男子,諸業自性是如來覺,一切法從因緣生是如來覺,因緣之法猶如電光是如來覺,以因緣故而有諸業是如來覺。
「善男子,一切法性普光明藏是如來覺。善男子,何故法性名普光明藏?善男子,世出世智依之以生,如母懷子故名為藏。若智生時反照其本,如是法性為般若波羅蜜之所攝藏,是故名為普光明藏。善男子,一切法如幻如焰是如來覺。善男子,諸法實性一味解脫是如來覺,一味解脫是即名為普光明藏。
「善男子,一相法是如來覺。云何一相?所謂諸法不來不去、非因非緣、不生不滅、無取無舍、不增不減。善男子,諸法自性本無所有不可為喻,非是文辭之所辯說。如是一法,是諸如來現所覺了。」
此明如來之覺證,無任何一法是如來所覺,一切法無生、無滅、性離二邊是如來所覺證。因一切法從因緣生,既然有屬因緣有則非實,故一切法皆無自性是如來所覺證。又因緣之法,剎那生滅猶如電光,以因緣有故諸業有是如來所覺證。又一切法性普光明藏,世出世智皆依此而生,此法性為般若波羅密所攝,能證諸法實相,照見一切法如幻性空,如是覺證一切即空,空即一切,是名普光明藏,並以此空智證一味解脫是如來所覺證。又諸法實相,不來不去、非因非緣、不生不滅、無取無捨、不增不減,因諸法自性本無所有、不可為作譬喻,亦非是文詞之所能辯說,以上都是如來所覺照的諸法實相。
佛在因地為菩薩時發菩提心,求將來成就佛果。而在果地成佛後如是覺證諸法實相,亦勸進修行人如是發心、如是學,修習大乘諸法實相,觀修佛所覺真如境界。佛亦讚嘆聞此經已,書、持、讀、誦,為人解說者,依此經義理修行,亦當能覺證此等法。
歸結以上種種,亦符合《觀經》第三福「發菩提心,深信因果讀誦大乘,勸進行者」的要求。所以《普光明藏經》前一法的修行方法,是符合作為求生西方淨土的助緣。然而此經後一法中有沒有修行方法能否成為往生淨土的主因呢?以下就重點探討經中有否符合生淨土的念佛法門。
以實相念佛為主要因緣
那麼往生淨土有甚麼種類的念佛法門?念佛法門有三:一、持名念佛;二、觀想念佛;三、實相念佛。觀乎與此經內容最相合的念佛法門,應是實相念佛。然而,持名念佛可以散心或定心,而觀想念佛和實相念佛就一定要在定中修。
實相念佛有兩種:
一是在觀想念佛時,觀到整個佛在面前出現,名實相念佛;
二是佛出現時無形無相,五蘊沉沒,即證真如。初是整個佛現在面前,有三十二相,八十種好,有形有相,但凡所有相都是虛妄,直到相沉沒,由有相變成無相,這才是真正的實相念佛。
細看《普光明藏經》後一法,會發現如來所覺的經文內容與上述所說的第二種實相念佛修法比較符合。《普光明藏經》說:「一切法從因緣生是如來覺,因緣之法猶如電光是如來覺,以因緣故而有諸業是如來覺。」指一切法從緣起,故性空,因為一切法空,一切法不生,又如《佛說大乘稻芊經》卷一:「若見因緣,彼即見法;若見於法,即能見佛。[8]」因為見緣起即是見法性,見法性即見佛,故說「無有少法是如來覺」。又一切法即是五蘊,五蘊即是一切法,觀自己身體與觀佛的身體方法都是一樣,因為自身是五蘊所成,佛身亦是五蘊所成。而佛身是無我,是緣生、性空,所以我身亦無我、緣生、性空。故說:「如來覺無所覺」。
《普光明藏經》又說:「一相法是如來覺。」一相法即是實相。實相是甚麼?「所謂諸法不來不去、非因非緣、不生不滅、無取無捨、不增不減。」實相即無生無滅、離二邊的中道實相。又《見阿閦佛品》卷十二說:「我觀如來前際不來,後際不去,今則不住。[9]」佛是不生的,因為過去存在才有生,無過去,何來有生?所以無生亦無來。將來亦不去,沒有往,而現在亦不住,所以佛不生,亦不滅,不來、不去、不住。因為無實的來、去、住,所以是緣生性空。
《普光明藏經》又說:「一切法性普光明藏是如來覺。善男子,何故法性名普光明藏?善男子,世出世智依之以生,如母懷子故名為藏。若智生時反照其本,如是法性為般若波羅蜜之所攝藏,是故名為普光明藏。」般若智起用,照見法性本空,以諸法皆空便不貪著佛的一切色身法身。如《十住毗婆沙論》卷十一說:「不深著色力,法身亦不著,善知一切法,永寂如虚空。[10]」是菩薩得上勢力,不以色身法身深貪著佛,如虛空無形無相,佛亦無形相,念佛若能念至無形無相,則能心能止於一處而不亂,無分別智起用,離言語思維相,念與念間無別念,便能生西方淨土。或至隨心所願往生其他佛國土。
總結
歸納以上種種分析,在《普光明藏經》可明確發現其中相關的實相念佛的修行方法。此經無可否認具備了往生淨土的正因,即以如來所覺、所證為主要修習實相念佛的方法,輔以諸菩薩所應永離和應常護持作為助緣。但若不能修習諸菩薩所應永離和應常護持等法,則不能修習實相念佛,這是必然的條件。反之,若前者能做到,實相念佛又能確切做到。便如經中所說,臨終時必定親見阿彌陀佛菩薩聖眾前來接引,往生西方淨土,更能如是見釋迦佛與諸菩薩眾在耆闍崛山所共圍繞之聖會。
延伸閱讀:
依經實修(一):藥師法門
[1] 《大乘離文字普光明藏經》卷一:(CBETA, T17, no. 829, p. 872, b25-26)
[2] 《續古今譯經圖紀》卷一:(CBETA, T55, no. 2152, p. 368, b28-c19)
[3] 胎化藏、中陰藏、摩訶衍方等藏、戒律藏、十住菩薩藏、雜藏、金剛藏、佛藏
[4] 工巧明、醫方明、聲明、因明、內明
[5] 《開元釋教錄》卷九:(CBETA, T55, no. 2154, p. 564, a17-22)
[6] 《乾隆大藏經》大乘五大部單譯經,p.499 – p.502 http://buddhism.lib.ntu.edu.tw/sutra/chinese/dragon/sutra/038.pdf
[7] 《佛說觀無量壽佛經》卷一:「爾時世尊告韋提希:『汝今知不?阿彌陀佛去此不遠;汝當繫念,諦觀彼國淨業成者。我今為汝廣說眾譬,亦令未來世一切凡夫欲修淨業者,得生西方極樂國土。欲生彼國者,當修三福:一者、孝養父母,奉事師長,慈心不殺,修十善業。二者、受持三歸,具足眾戒,不犯威儀。三者、發菩提心,深信因果,讀誦大乘,勸進行者。如此三事名為淨業。』」(CBETA, T12, no. 365, p. 341, c4-13)
[8] 《佛說大乘稻芊經》卷一: (CBETA, T16, no. 712, p. 823, b28-29)
[9] 《維摩詰所說經》卷三〈見阿閦佛品〉:「我觀如來前際不來,後際不去,今則不住」(CBETA, T14, no. 475, p. 555, a1-2)
[10]《十住毘婆沙論》卷十二〈助念佛三昧品第二十五〉,T26n1521_012 [0086a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