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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陀捨身飼虎,算不算自殺?

團體動力學種子講師的培訓,中、南部的青年朋友前一晚就到台北道場來掛單,一向愛護青年的Kan,認真的跟我說:「師父,我們帶大家去文山農場走走,好嗎?」就這樣,一群人浩浩蕩蕩的出門。

路上,泡泡問我:「我想要器官捐贈,可是有人告訴我說,人往生以後神識還沒有離開身體,摘取器官會很痛,恐怕會起瞋恨心,墮入三惡道,那……還捐嗎?」是啊!能用的器官,得「打鐵趁熱」,這真是一個好問題。

難得素顏的清秀佳人小碧,馬上增加補充包:「有人說,捐了眼睛,下輩子會變瞎;捐了心臟,心臟會不好,是這樣嗎?」我環視大家,發現整部車的人都豎起耳朵、坐直了身體的看著我,尤其是志隆,一副嚴陣以待。

我說:「給人眼睛,就是給人光明,這樣布施的因緣,下輩子一定會有一閃一閃亮晶晶,一對漂亮、健康的眼睛。」大家滿意的點點頭。

接著我又說:「佛陀是最早提倡器官捐贈的。怎麼說呢?佛陀在本生中曾經捨身飼虎,一念慈悲的因地,不僅沒有生起瞋恨心,還成就圓滿菩薩道的果報。」我把佛陀捨身飼虎的因緣說了一遍,提醒大家憶念、習慣、行為決定我們的往生三要素,以及正確的因果關係,例如,要有健康的身體,就要運動、節制飲食、作息正常等。

聽完後,有領導風範的欣吟很篤定的下結論:「我們真的要肯定自己的信仰。」我發現大家的表情出現一種「我就知道」、「嘿!佛教真的很讚」可愛、又得意的表情。

突然,小碧爆出冷門:「佛陀捨身飼虎,算不算自殺?」十六隻眼睛,頓時燃起熊熊的火光,連開車的俊智,都轉過頭來看我。

對佛陀而言,身體只是物質體,一個工具、一張椅子、一塊布一樣,捨身飼虎是慈悲、大無畏的布施,從無我的生命供養中,一次又一次的捨下「肉身」,活出遍滿虛空,沒有設限的「法身慧命」,這可不是想不開的跳樓大拍賣。

就這樣你一句、我一句的到了文山農場,在伸手不見五指的森林裏,我們回到童年──遇見螢火蟲和滿天的星星。

編按:原文刊載自《人生是過堂》,佛門網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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