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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與民主

問:佛教准許及鼓勵教徒對教本身所說的道理,自由懷疑而發問,並公開地探討,從不強迫別人接受,十分民主。在如此開放的民主精神下,反覆思辨佛法的真理,更能顯出佛教的精神和價值。我覺得佛教是眞正民主的宗教,你同意嗎?

陳沛然博士答:

佛教並非民主的宗教,佛教是自主的宗教。

「民主」是政治上的觀念,表示國家的制度用民主的方式統治,以大多數群眾的意向作依歸,以少數服從多數之量化原則作為客觀運作之指導原則,確保以民為主之精神得以落實。

但是,佛教是宗教,而非政治,佛教提供人生之終極關懷,使人之精神境界有所歸依。人便能安身立命,生命方向確立,自此而往,邁步走上人生昇進之道路。這是自行創造價值意義,是一個「質」的突破的範疇。

「民主」則是量的範疇; 佛教之宗教精神令生命境界提昇,此乃「質素」的改變,而非「數量」之變更,所以佛教根本不屬民主的範疇,故亦非反民主。「民主」之觀念根本不能應用於生命境界,精神攀昇之宗教領域。

佛教傳法之精神,亦不以民主的方式進行。禪宗歷代祖師之挑選法嗣,更非以民意為依歸。生命之開悟與否,與其他人之支持數量之多少,根本全不相干。達摩祖師傳位給二祖慧可,乃因慧可得其法之「髄」(而其餘之入室弟子,例如無盡尼等,只得「皮」、「肉」、「骨」。

五祖弘忍禪師,密付衣缽給惠能,令成六祖大師,因為惠能之「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之生命圓融境界較高,而教授師神秀之「身是菩 提樹,心如明鏡台,時時勤拂拭,勿使惹塵埃」,只到門外,未入門內,雖然若依民意的選舉,神秀身為上座,必然受大多數(甚至全部)門人愛戴,但是,佛教傳 法的精神,絕不以民意為依歸,而是以師傅生命開悟之質素作為標準,此當然不是民主,但亦非極權。非民主並不等如極權。

因為「民主」和 「極權」乃是政治上的觀念,根本不適用於生命精神境界之「質素」領域,故此,若明白了「民主」此概念之應用範圍,而不越位、濫用,不將「民主」之觀念無窮 膨脹,而將之安立於其本位,則知道就算佛教之傳法並不民主,此亦非貶義。相反,若佛法之傳法服從民主,則傳法的質素便會變質,乃至下墮。故此,不是什麼也 要民主,才算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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