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典
往有商人,貸他半錢,久不得償,即便往債。 前有大河,雇他兩錢,然後得渡。 到彼往債,竟不得見。 來還渡河,復雇兩錢。為半錢債,而失四錢,兼有道路疲勞乏困。 所債甚少,所失極多。 果被眾人之所怪笑。世人亦爾,要少名利,致毀大行。 苟容己身,不顧禮義,現受惡名,後得苦報。--《百喻經》卷一第十七「借半錢喻」 (CBETA: T04, no. 0209, p0545b17-24)
《百喻經》中有個貪小失大,最終一場空的故事:從前有個商人,借給別人半文錢,可那人很久都沒還錢,商人決定前去追債。一路上他雇船過河花了兩文錢,到了欠債人的家卻沒見到人。於是回來過河又花了兩文錢。 為了討回半文錢的債而花掉了四文錢,而且還要舟車勞頓,得不償失,結果招來眾人的嘲笑。世上也有人這樣,為了名利,而毀壞了最重要的教義和修行。 為了私利,作出各種惡業,得到苦海無邊的報應。
貪,是眾生輪迴之主因。剛過去的佛誕,社會大眾於各區參加浴佛活動,藉浴佛洗清貪、瞋、痴三毒。說到貪,一般人會想到貪財貪富這些物質性的東西。佛教中,貪,是貪愛,即自己可愛可喜之人事物,生起想要之欲望,對不愛不喜的則生起厭惡。貪,除了財富,還可以是權力,可以是情感,可以是生命。眾生隨順內心的欲望,追求身外之物,往往引來很多煩惱和痛苦。佛陀時代僧團中有一位弟子,他為了要取代佛陀,不惜不擇手段傷害佛陀,最後都未能得逞。他是佛陀的堂兄弟,提婆達多。
提婆達多是甘露飯王的兒子,甘露飯王是悉達多太子的父親淨飯王的之弟弟,因此提婆達多與佛陀是堂兄弟的關係,二人小時候是玩伴。《四分律》中記載提婆達多「聰明,有大神力,顏貌端正」,《佛說十二遊經》中說他「身長一丈五尺四寸」。佛陀證悟後回到故鄉迦毗羅衛城,於皇宮說法及應供。淨飯王見釋迦牟尼佛莊嚴德相,心中歡喜,但見到佛陀身旁的弟子,有的衣衫襤褸,有的蓬頭垢面,心想自己兒子的教團該更有氣派,於是鼓勵臣民出家追隨佛陀,故有釋迦族五百人出家,其中有拔提王、阿難、阿那律陀、優婆離,以及提婆達多等人。據《十誦律》記載,提婆達多在出家十二年之中非常用功,誦經學道,無有休懈,「爾時佛所說法,悉皆受持。」可見提婆達多精進修道。然而一次到王舍城弘法,得到阿闍世王子豐盛的供養後,提婆達多貪著名聞利養,對眾人的尊敬及崇拜感到飄飄然,非常享受成為眾人的焦點,更想當僧團的領袖。
提婆達多想成為佛教的新領導人,作「新佛」,並慫恿阿闍世太子弒父取代作「新王」。他建議佛陀將教團交給他,佛陀當然明白他的用意,向他表明即使智慧第一的舍利弗及神通第一的目犍連,亦未曾交託授僧之重任,更何況如他未證入三輪體空之痴人。佛陀以法攝僧,僧伽以法共住。佛陀說:「佛法是天下所有人的,不是釋迦族專有。」自此,提婆達多逐漸退失菩提道心、瞋心日盛,生起不善念。阿闍世王子篡奪父王頻婆娑羅之位後,提婆達多更受帝皇家利養恭敬,地位聲勢益加尊隆。他我慢愈熾,逐漸謀求取代佛陀。
得不到佛陀的教權,提婆達多興起害佛之心。他先雇殺手殺佛,殺手反而被佛陀感化;又一次佛住靈鷲山,他設計佛陀外出托缽時,於山頂把巨石推下來,剛好天龍八部把石頭撐住,只有一塊碎石砸傷佛陀的腳趾,「出佛身血」;甚至放出醉象要蹴踏佛陀,醉象來到佛陀面前就跪拜下來了。提婆達多於僧團中不斷作出破僧之事,最後惡業纏身,在極大的痛苦與罪惡中死去。
提婆達多因貪著利養、因瞋妒佛陀而作出種種愚痴的行為。貪愛為生死輪轉根本,為十二因緣中現在受生的原因,不論貪財、貪色、貪名利,都是因為沒有把心管理好,而任它成為欲望的奴隸。我們應以戒、定、慧為人生指引,遠離貪害之苦,生活於正知正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