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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夢》所反映的佛教思想 (三)

在《紅樓夢》中描述拜大悲懺、拜水懺之佛教儀式

在《紅樓夢》之中,有關拜懺的部份就有兩回──第十三回及第十四回。第十三回「秦可卿死封龍禁尉,王熙鳳協辦寧國府」寫了有關拜大悲懺的部份﹕「擇淮停靈七七四十九日,三日後開喪送訃聞。這四十九日單請大廳上拜大悲懺,超度前亡後化諸魂,以免亡者之罪」。再者,而在《紅樓夢》第十四回「林如海捐館揚州城,賈寶玉路謁北靜王」中,就有「放焰口,拜水懺;又有十三眾尼僧,搭綉衣,靸紅鞋,在靈前默誦接引諸咒」之內容。

而拜懺的概念最早可以追溯早期集成的《舍利弗悔過經》。而一般佛徒都會認為梁皇懺是梁武帝命誌公禪師所編的,但是中華佛學研究所的徐立強先生在他的〈《梁皇懺》初探〉一文指出,現在雖然沒有足夠的佐證證明《梁皇懺》是出自梁武帝時的明僧之手,但是「在《梁皇懺》的內容方面,經過分析發現,原本適用的對象,可能是出家人;懺悔的主要內容,則是飲酒食肉,以及僧中種種的違犯情事等,這點應與梁武帝〈斷酒肉文〉中的『懺悔食肉法』有關。除此之外,懺文中還強調『神明不滅』的觀念。同時,在內容與形式上,其與『淨住子』及南朝其他懺法相近。這些特色,都說明了『梁皇懺』在梁代製作的可能性很高」 。所以,我們只是可以確定《梁皇懺》大概是出於南北朝時期,卻不能確定是否出自梁武帝之命。而在中國佛教的懺悔禮並不是只有懺文,而是通通由明僧編成的懺法儀軌,最著名編輯懺儀的就是陳、隋間的天台智者大師。智者撰有《法華三昧懺儀》、《請觀世音懺法》、《金光明懺法》、《方等三昧懺法》等懺儀。而「大悲懺」就是以佛教的大悲咒為主的懺悔儀軌,而水懺則是相傳是唐代悟達國師因以三昧水洗瘡而濯除累世冤業後,為啟後人懺悔之門,而作的懺法。而水懺又叫水懺法、三昧水懺、慈悲水懺、慈悲水懺法。

在《紅樓夢》中描述的佛教懺法,反映出時人受怎樣的一套因果報應觀所影響

1.三世因果觀當時國民的影響﹕

在曹雪芹身處的清代,拜懺禮已成為中國民間宗教中一種重要的宗教儀式,而先悔過後獲福亦成民間祈求福善的重要思想。而且,這亦是一種業報輪迴的觀念──因為在罪業在身,便有痛苦,若能懺悔,罪才能消除,福才會降臨。佛教自東漢傳入之後,其教義、思想對中國民間、道教、儒家都起了很大的影響,並豐富了中國的道德、死後生命的思想及信仰。

道教的《太平經》在《周易》「積善餘慶,積惡餘殃」說及早在先秦之民間亦有「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的基礎上提出「承負」說。但佛教的因果觀是指自己作業,自身受報,有現報、生報、後報之三世果報觀念。道教承負之說與佛教的業報思想比較下,道教「承負」之說是簡單了一些。而且,自佛教傳入之後,中國人明顯是接受佛教那套「自作應自受」的因果報應思想,從而衍生地獄、天堂等思想,並深入民心。而且,據方立天所著的《中國佛教研究》一書中指出,中國原有的的報應思想,只限於現在這一生,而後報是轉嫁給子孫的。但在佛教傳入之後,佛教三世因果的觀念卻填補了這只一生的報應觀之不足。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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