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劇上常常會有幾句耳熟能詳的說話,如「天網恢恢」、「你做這種事,將來會有報應的」等,預示壞人角色將會為其所作負責任的台詞。從佛教來看,報應是受報,你現在做甚麼事就會於日後受到甚麼樣的結果,就是所謂的「善因樂果,惡因苦果」。對於佛陀指出的這個生命規律,一般人認為做了壞事,只要受了報便一筆勾銷,自身與受了報的業從此不再相見於江湖。筆者本人曾經與一般人一樣亦有過類似的觀念。不過,這個觀念似乎是一廂情願的。從佛教的角度來說,無論我們做了甚麼事(包括已受報的業力)都會形成無形的業力(下稱種子),一直以潛藏的狀態伴隨著自己,待遇到適當的條件後發生,稱為「果報」或「現行」。那麼做自利利他的事固然好,但做過損人不利己的事,又會否因為時辰未到覺得僥倖逃過苦報而沾沾自喜,抑或不能透過懺悔改變生命而感到絕望?
「善有善報,惡有苦報。若然未報,時辰未到。」相信大家都聽過很多遍,那麼對這句話是否充分理解呢?諺語後兩句指出的只是單一時間的問題而已?根據佛教的因緣法,當人做了惡事後,其相應的結果不一定隨即而生。例如:你在自動櫃員機把別人遺下的金錢據為己有,巧合附近又沒有人發現,故此你的行為沒有即時受到舉報。上述事件你是造作了因(潛藏的種子),雖然未有即時的法律責任,但不代表相應責任就此消失,遇到相應的條件和環境配合,果報亦會產生。當遺失金錢的事主翌日發現自己忘了拿錢,再報警和向銀行職員查詢,只要透過抽調自動櫃員機的監視器錄影片段和警察相應的調查程序,相信找到當天拾而不報,企圖據有的你並非難事,這個苦果終究也是你的而非別人的。
只要看新聞就知道當不好的事情被揭發後,雖然造作者可能未即時受到法律制裁或社會道德責任,但並不表示幸運之神在背後替他遮蔽大眾的眼晴,而令他一直「好彩」地逃出法網。2014年解款車遺落錢箱案中的貪婪途人事後被追究、80年代震驚香港人的林過雲事件都是真實的例子。惡因苦報如是,善因樂報亦如是,所以常做樂善好施、樂於助人等善舉,喜樂的果報不會消失於無形。所以不論是佛教徒或一般人都應以「諸惡莫做,眾善奉行」的精神來做人處事。
按照上述的情形,做了壞事後懺悔,希望從此改過自新會有用嗎?佛教說無常,不是以悲觀角度來解釋人生,而是因有無常的變化,才能鼓勵眾生透過自我反省改善行為,進而自主改變人生。因果受報的規律中,果不是佛教所看重的,因和緣才是佛陀希望眾生能夠理解的。做了惡事後,受苦報或者已經進行自我反省,惡種子是否也會繼續潛伏待緣再現?誠然,不論善惡種子都潛伏著,不過種子會不會開花結果,卻要視乎環境和其餘條件配合。這就是無常中,我們能夠掌握及控制到的緣,緣是可以加速或壓制由因所招致果報。
正如上述的事件,即使你在當下一刻起了貪念取走了不屬於自己的財物,但之後覺得自己做錯或受到良心責備後,願意反省和懺悔(懺悔是指知道我因貪心才做了不合理的行為而感慚愧,從此不會造作同類之事),繼而馬上主動把金錢交還銀行或警局,上述結果便改變了(即苦果被壓制了)。其後,你知道貪心會導致這樣的行為,為了改善此種心態和行為抉擇,於日後多做善事,如多參與義工活動或捐款到慈善機構來減少自己的貪念和積集善能量。先莫說來世你會得到甚麼果報,在現世你亦至少可以心安理得,得到精神豐足的生活。正如「鹽喻經」中「猶如有人以一兩鹽投恆水中……恆水甚多,一兩鹽少,是故不能令鹹可飲耶。」佛陀以一兩匙鹽比喻我們的犯的錯誤,只要我們懂得懺悔和在足夠的時間內多修行和行善,就能改變到環境(包括心境)和其他條件,因此所做的善業力便積累多如恆河水,我們所嚐到會是恆河水(樂報)而非鹹苦水(苦報)。
未學習佛法前,筆者跟一般人一樣都會感覺做惡事只要夠聰明便可以逃脫責任,對因緣果報法則半信半疑。當努力學修佛法後,不單對自己的生命有了新的正面覺察,後來也相信佛陀成道後用四十五年對眾生慈悲說緣起之法和其所教導的修行方法。最後,我們除了要奉行「諸惡莫做,眾善奉行」,也要努力以「自淨其意,是諸佛教」為座右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