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宗教,必然擁有至少一個信仰對象。一個人是否宗教徒,一種思想是否宗教教義,一個團體是否宗教組織,關鍵即在於有沒有蘄向一個或多個崇奉的對象,否則,此人只會是醉心於沉思冥想的哲學家,這套思想不外乎是追尋真理的哲思,此團體不過是促進人際互動的社會網絡而已。
那麼,在宗教裏甚麼才算是「信」?這便需要回到宗教的原點。宗教乃涉及對宇宙與生命經驗一系列根源性的「大哉問」,最常見者包括:人之生也為何、死後將往何處?世界從何而來,是自然化生還是由造物主所創?世間的苦難如何超克化解?……這些叩問,宗教縱能提供明確的答案,卻始終難以獲得確鑿的客觀驗證,亦無法讓普天之下人人信服。儘管如此,無數虔敬的教徒,在尚未取得充分的經驗證據和知識基礎的情況下,仍執意堅信他們認為是真實無妄的教理,委身於其眼中至高無上的神靈。這種取態,其實是虔信者一往無前的抉擇,矢志衝破理智的局限,放手讓情感、意志與信念,擔當靈性體驗的領航員和存在意義的探索者。然而畢竟「信」並非「知」,難遣理性的疑竇,因此,即使理性暫時潛隱不動,它亦不時頓促著自己勿忘本務,應盡力探詢信仰的根基。這樣看來,在宗教信仰中,「信」與「疑」,總是互為表裏,如影隨形。若無「疑」,則缺乏以「信」釋「疑」的原動力。但從本質上看,「信」又不能絕對排除「疑」,因為若無「疑」,則毋須「信」,只須直接去體證和認知即可。故「信」的底蘊,恒帶著「疑」。若要斷惑去疑,就得連「信」也要徹底拋棄。
可見,在親證到宗教許諾的理想境界之前,信仰是混雜著希望、懷疑與信念三種材質,交錯搭建起來的橋樑,目的是通往與塵俗遙遙相對的彼岸。眾生五蘊熾盛,這三者時有消長,加上現實觸目可見,天國聖境卻遙不可期。信仰在很多時候,難免被三者的互相拉扯,撕裂得殘破不全,令懷著赤誠的信徒,不禁黯然神傷。難怪天主教小說家貝爾納諾斯(G. Georges Bernanos)有感而發:「信仰是百分之九十的懷疑,和百分之十的希望。」[1]
馬田史高西斯(Martin Scorsese)磨劍二十八年的巨構《沉默》(Silence),正是要咄咄逼問信仰的真正價值。面對數以十萬計天主教徒遭受的凌辱和迫害,神職人員還憑甚麼去敬畏無動於衷的上帝?此情此景,堅持崇拜一言不發的天主,還剩下多少意義?在電影中,沉默至少涵有好幾重寓意。它代表迫於強權兇威,信徒噤不敢言,信仰秘而不宣,這種沉默,是被強行滅聲。另一種沉默卻是主動的,是可以言說而選擇無言,這就是上帝的默然不語,亦是傳教士Rodrigues最大惑不解的關節。身陷囹圄,仰望蒼穹,唯見一片昏天暗地,上帝何曾吐露過片言隻語?為此他感到萬念俱灰,質疑神是否對受盡壓迫的教徒群眾,置之不顧。
不過,若然上帝真的開腔說話,教眾就會疑慮全釋嗎?恐怕未必。語言和概念既能解疑決難,也能反過來製造疑惑與紛歧,對守文之徒來說,尤其容易陷入這個惑妄的根源。觀乎那些被信眾公認為天啟的聖典,仍然阻止不了教派的分裂和教義的紛爭,便可知連奉神之名的聖諭,也無法在人世間一錘定音。
因此,相對於可能引發迷思的觀念與言語,有時候,透過不聞人語響的沉默,宗教徒更容易幡然有悟,啟闢進境。沉默,使一切思慮倏地沉澱,在當下阻絕偏見的橫行,切斷煩惱的迴圈,防犯欲望的躁動。它為心靈提供一個隔離的場域,一個寧靜的密室,一個自淨其意的區間,在忘言絕慮中,人於是有機會瞥見存在的實相。佛陀便是一位深明沉默之道的天人師。面對無助於了解人生真實面的形而上問題,佛陀的態度是不予答覆,著名的例子是「十四無記」(見《雜阿含‧思惟經》)。另在《有我經》中,佛陀「默然不答」婆磋種出家人關於有我的詰問,也是為免增其邪見,同時敦促提問者好好正視自己的生命處境,尋求有益於梵行的解脫之道。
沉默,作為一種特殊的佛教教學法,與另一說法形式「法談」享有同樣舉足輕重的地位。佛菩薩不說法,一是法的深奧難知,非無明眾生所能輕易理解,因此聖者有難言之處,此是「不欲說」。其次,對於慣性取著的眾生,默然不說,是藉摧遣掃蕩的方式來破執,此是藉「不說」、「不可說」來遮除一切戲論與妄見。這種語言策略,中觀學發揮得最淋漓盡致。在「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中,諸法均不可思議、不可得、不可見、不可取,如是,有與無、常與斷、信與疑的對立,皆聲沉影寂,一切不落言詮,悉歸於空無自性。於此,沉默不但是開啟不二法門的鑰匙,也是不二諦理的最佳表徵。
在沉默裏,終於,我們遇見了光明。
[1] 遠藤周作著,林水福譯:《對我而言神是甚什麼?》((新北市:立緖文化,2013)),頁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