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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律限制了個人自由?還是幫助我們擇善捨惡?

圖:網上圖片

佛入滅前,阿難尊者向佛陀請益,其中一個問題是「佛入涅槃後,依誰而住?」,在上一期文章已說明佛陀的開示:「應依四念處安住。」另一問題是 「以誰為師?」,佛陀在《遺教經》勸誡:「汝等比丘!於我滅後,當尊重珍敬波羅提木叉(梵語:pratimoksa ,泛指戒律),如暗遇明,貧人得寶。當知此則是汝等大師,若我住世無異此也。」佛弟子均奉此為「以戒為師」。「師」含有教導及示範的意思,目的是明確可循的規則, 讓學子不會行差踏錯,因而引致慚愧及悔疚。

佛教的教義是「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見《法句經》183 偈),前兩句可歸納入「戒」,後一句則屬「定、 慧」,構成佛教「八正道」的 「三學」。戒、定、慧的修習,互相促進,缺一不可,分別增上慈悲及智慧,完善成佛的條件。

持戒是「六波羅蜜多」(梵語:sad-paramita,英譯six perfections,中譯六度)之一, 其他包括布施、忍辱、精進、禪定、般若(智慧)。大乘中觀論師寂天的名著《入菩薩行》精闢闡述六度(成就覺悟的功德), 以「持戒」(moral discipline)開始,可見這是修行最基本的法門。

「戒」一般指不作惡業,明白犯過可能墮惡道的因果關係。套用投資用語,屬被動保守,以不虧本為主;而戒有更積極的意義,是要行善,累積福德資糧,屬主動進取,以增值為主。

佛教徒一般都會守「五戒」 即殺、盜、淫、妄、酒。如《華嚴經普賢行願品》所言:「往昔所造諸惡業,皆由無始貪瞋癡,從身語意之所生,一切我今皆懺悔。」從業報因果論,道德戒律為善業、惡業提供取捨、抉擇的指導。佛法倡導不應作「十不善業」,即「殺生、偷盜、邪淫」(身);「妄語、綺語、兩舌、 惡口」(語);「貪欲、瞋恚、 愚癡 」(意)。十不善業的相反,就是「十善業」,也要積極實踐。

正念具覺察的能力,可助守護「 六根/塵」(眼、耳、鼻、 舌、身、意/色、聲、香、味、 觸、法),避免心田受到污染而衍生貪愛妄想的煩惱。打比方, 止惡如防止土壤污染,揚善就如施肥灌溉,讓覺悟之花得以茁壯成長。根據個人禪修經驗,當正念仍在初步發展階段時,持戒更重要;當正念趨於成熟時,兩者便相輔相成,互相提升。

可見「念住」與「戒律」是佛法的核心,在心智訓練(mind training)方面,前者具培育及淨化的作用,而後者具防垢及維護的作用。就如要保持健康,鍛練及調適身體,吸取養分,增強本身抵抗力的同時,也要防護病毒,內外兼顧,才能成效顯著。不過,有些人會認為戒律是限制個人自由。其實,持戒能助長擇善捨惡的能力,減弱貪瞋癡的影響,增強正念及正知,解除無明衍生的結縛,這才是真正的自由。

編按:原文刊於《香港佛教》第755期,佛門網獲香港佛教聯合會授權刊載。標題為編輯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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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大學經濟學碩士 香港大學佛學碩士、佛法輔導碩士 退休前任職多間證券公司高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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