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已經成為現代人生活中的必需品,即使三步不出門,也能知天下事。各種各樣的網上通訊設備,更是為人類締造了一個快捷又迅速的互動平台。當社會上發生一件事,大家就開始了發表個人的意見,表達自己的看法,將自己心中所想,通過幾個按鍵,迅速傳遞他人。
一向以來,筆者對於網路媒體或是各大網站的信息或資訊,都會選擇性的閱讀,原因是不想近視與老花眼加深,大腦也不用過於負荷。然而,對於最近沸沸揚揚的網路留言,心裏好生納悶,也相當好奇處在我們這個享有言論自由、可以暢所欲言的年代,客觀表達的基準在哪裏?發表個人看法或主張的底線又在哪裏?發現南傳《增支部》卷四第183的〈所聞經〉,可以作為我們的參考,引之為鑒。
經文中記載,有一次摩揭陀大臣禹舍很自傲的對佛陀說:「我就是這樣的一個人,我只說我親眼所看到的,我會準確無誤的轉述出來;我只說我親耳聽聞的,我會如實的轉述出來;我對任何事物的理解、看法或主張,都會毫無掩飾的傳達出去,這個就是真實又毫無掩飾的我。」
佛陀不太同意禹舍的見解並說到:「想要對所見、所聞、所理解的事物表達或轉述,不應以『真實』或『不真實』來決定說與不說。而是應該站在,如果講出所見、所聞、所知以後,善法會增加,不善法減少,那就應該說;相反的,說出所見等事以後,會令善法減少,讓不善法增加,那就應該不說,應該默然。」
經典中,佛陀明確指出,說與不說應該取決於說了之後,以善法、不善法增減為考量。用現代的語言,就是表達或轉述與否,要評估之後將會造成甚麼樣的影響來決定。在沒有報章雜誌,也沒有網路的佛陀時代,對於言語間的傳遞尚且如此的謹慎,更何況在網路資訊發達的現今,一句話能在幾秒之內,傳遍千里。
在享有言論自由的現代社會,我們可以暢所欲言,也可以肆無忌憚將自己所見、所聞、所知透過網路平台發送出去。在這個過程中,或許因為太快了,還來不及思考抉擇該或不該,訊息就已發送出去了;也或許我們就如經文中的大臣禹舍一樣,認為自己只是如實的轉述,毫無掩飾的表達自己最真實的看法而已。
語言文字是人與人之間溝通的重要橋樑,在網路溝通媒介不斷日新月異之下,人們也開始習慣了運用它來表達自己對人事物的看法與見解。常言到:「語出似箭,一入人耳,有力難跋。」說出去的話語就如潑出去的水,難以回收,切記謹而慎之。希望我們都能擔當起責任,對社會環境的和諧與安寧盡一分力,讓善法增長,惡法不再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