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典
昔有大富長者,左右之人,欲取其意,皆盡恭敬。 長者唾時,左右侍人,以腳蹋卻。 有一愚者,不及得蹋,而作是言:「若唾地者,諸人蹋卻。 欲唾之時,我當先蹋。 」於是長者正欲咳唾,時此愚人,即便舉腳,蹋長者口,破唇折齒。 長者語愚人言:「汝何以故,蹋我唇口? 」愚人答言:「若長者唾出落地,左右諂者已得蹋去; 我雖欲蹋,每常不及。 以此之故,唾欲出口,舉腳先蹋,望得汝意。 」凡物須時,時未及到,強設功力,返得苦惱。 以是之故,世人當知時與非時。──《百喻經》卷三第五十七「蹋長者口喻」 (CBETA: T04, no. 209, p0551b11-22)
從前有位大富翁,人人都想得他的歡心,竭盡恭敬之能事。 富翁吐痰時,左右侍奉的人馬上用腳蹋掉。有一個愚人,趕不上去蹋,便想趁富翁準備吐出之時搶先蹋掉他。於是長者正咳著要吐的時候,愚人飛起一腳就蹋在長者口上,踢傷了他。富翁問愚人為何蹋他的口, 愚人答道:「為了趕及你痰要出口之際,抬腳先蹋,希望得您的歡心。」表達凡事物都須時機,時機未熟,強行去做,反得苦惱。
正值香港選舉投票之期,排山倒海的推廣,各種各樣的拉票,候選人在點票之時,心中可能七上八落,直到點票完畢,塵埃落定,不論結果如何,才能安心下來,當選的應實踐及承擔,落選的亦望其明白如經中所說,時機未至,勉強無益。說到安心,有來自我們都認識禪宗達摩祖師及二祖慧可的求安心之法的因緣。
慧可(487年—593年),又名惠可、僧可,號神光。生於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一年,虎牢人(河南省滎陽縣)。慧可俗姓姬,據說慧可的母親多年求子不得,一天感應到佛光滿屋後終於懷孕,乃為其起名為光,是南北朝著名高僧,被尊為禪宗二祖。唐德宗謚其為大弘禪師,塔名大和之塔,亦有「正宗普覺大師」之稱。
慧可自少氣度不凡,聰明強記,精通儒學,尤精《詩經》、《易經》,接觸佛法後,深感孔儒之教未盡妙理,漸萌出家之念。三十歲時至洛陽龍門香山依寶靜禪師出家,不久到永穆寺受具足戒,繼而遊學各地學習大小乘教義。慧可四十歲時,遇天竺沙門菩提達摩在嵩洛(今河南嵩山洛陽)遊化,即禮他為師,在其門下學習六年,盡得其心法,並獲達摩衣缽真傳。達摩將四卷《楞伽經》傳授慧可:「我觀漢地,惟有此經,仁者依行,自得度世。」
慧可最為人熟悉應該是他與達摩禪師求法的因緣:達摩祖師在梁武帝時自天竺來到中國,惟與梁武帝不相契,便到河南嵩山少室峰去面壁九年。期間慧可來參拜達摩祖師,立於雪地中數日夜未得回應,便斷臂以示求法的決心。達摩知道慧可為法忘形,是可造之材,終問他斷臂所求何道,慧可求達摩開甘露門為其安心。達摩說:「把心拿來,我為你安!」慧可忽悟心既是生滅遷流,當然覓心了不可得!達摩知他已悟,曰:「我已經為你安心。」
當時達摩禪法重頭陀行,不為時人所接受,慧可也因此受到不少磨難,指責其所傳的達摩禪是「魔語」而遭迫害,亦遇到武帝滅佛,自此低調傳法。北齊滅亡後,慧可隱於舒州皖公山(安徽省潛山縣)度僧璨出家,並傳以心法。據史料記載,慧可付法給僧璨後,前往鄴都,韜光養晦,隨宜說法,或於酒肆,或於街市,隨緣度眾。有人曾問慧可作為出家人,應持出家人的戒律,怎可出入這些不清淨的地方?慧可心無罫疑,豁達地回答道:「我自調心,何關汝事! 」以此為忍辱之修持。
生活中如果能保持一顆平實不亂的真心,煩惱自能解脫,心自能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