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看到一段錄影,講述有位「頑童」在香港學校讀書沒精打采,因為他永遠拿同一個分數:零分。後來他轉去內地就讀,情況就有所不同。他很高興地將成績表打開給記者看,他終於有分數了! 因為他在香港的學校評分是用減分制,在內地的學校則是用加分制。其實在生活中,我們也會碰到不同人,有的在處事待人時採用減分制,有的則採用加分制。
兩者各有自己的道理:前者認為人應該追求完美,容忍瑕疵便是怠惰,一絲不苛是他們不斷向上的動力,亦是他們的驕傲。他們的表情,甚至全身大都呈現緊張狀態,因為他們無時無刻恐怕出錯,遭人非議;如果他們完美的形象被破壞了,那麼,就算別人可以接受,他們也不能原諒自己。這種人如果趨於極端,不但自己長時間不快樂,更有意或無意中,不希望其他人快樂,因為他總會找到還可改善的地方,既然還未達到目標,怎可以高興起來?旁人沾沾自喜是愚昧、無知或者不知進取。
奇怪的是他們雖從一百分開始減分,其實他們從沒有看到一百分的狀態,因為他們只看到應該減分的地方,如果將所有減分加起來,那是超過很多一百分的。其他人會有疑問:既然完美好像從來沒有人可以實現或者見到,那麼快樂是否就永遠不可能呢?
至於做人採用加分制的人,其實他們有意或無意中留心到人或事值得欣賞的地方,正如坐車去旅行,未到達目的地,是否就不可以快樂呢?有位法師曾經和我們分享她未出家前的一次旅行經歷。那次,導遊告訴她們那景點十分漂亮,大家落車後可行到小山丘欣賞全景。她們行了一大段很長的路,一心只想到達小山丘,豈料,到了山丘頂看到的景色,雖然不錯,但也不過只是一個景色,隨後她生起的感覺:白走了一趟。突然,她想到自己錯失了的東西:那段沿途走過來可和景點的美麗地方十分親近的時光——她發覺原來她是可以快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