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天親菩薩所立的「迴向門」,探究淨土法門的菩提心
上文從「臨終遇善,念佛往生」略談淨土法門的菩提心,得知淨土法門的「菩提心」有兩重意義:一者就念佛往生人來說,願生淨土的心就是菩提心;二者,就善知識傳法來說,念佛往生人自信教人信,大悲傳普化,當然是菩提心。詳見前文。
就淨土法門而言,無論是以上那一種菩提心,非一般凡夫所能發起,那麼,念佛往生人發菩提心的力量,從何而來?此乃阿彌陀佛在因地興大悲,發起真實悲願心,以「他力迴向」名號功德,致使眾生信心求念而得生,同時令歸命彌陀的念佛人「巧方便迴向」,作願攝取一切眾生,共同往生彌陀報土。這種「他力迴向」可視為「往相迴向」。
我們不妨從天親菩薩在《往生論》「五念門」中的「迴向門」,探究淨土法門的菩提心,特別是前後的重重因果。天親先以一首四句偈--世尊我一心,歸命盡十方,無礙光如來,願生安樂國。以一心「禮拜」、一心「讚嘆」和一心「作願」,啟建念佛三門,再一心「觀察」極樂世界依正種種種莊嚴。
以上是天親菩薩自督,歸命彌陀,乘佛願力,即阿彌陀佛「佛力迴向」,領受佛功德為己功德,自得往生之真實大利,是為「自利」。最後,天親以一首四句偈--我作論說偈,願見彌陀佛,普共諸眾生,往生安樂國,是天親「發菩提心」而立的念佛「迴向門」,是為「利他」。
顯然,天親菩薩是淨土法門的善知識、是傳法人,故言「我」,此是流布語。這種善知識傳法的「普化迴向」可視為「還相迴向」。
曇鸞大師在《往生論註》卷上的八番問答,云:「問曰:天親菩薩迴向章中言:『普共諸眾生,往生安樂國。』此指共何眾生耶?」天親菩薩是十迴向位菩薩,他所指的眾生,是不是「發菩提心」的菩薩呢?
曇鸞大師在自答時,直引《無量壽經》第十八願成就文,說明「一切外凡夫人皆得往生」,即一切心外求法的六道凡夫是也;並引《觀經》下下品生文,進一步說明「下品凡夫,但令不誹謗正法,信佛因緣,皆得往生。」輾轉又回到「臨終遇善,念佛往生」、沒有善根的遇惡凡夫!
從善導大師所撰的「迴向偈」,探究淨土法門的菩提心
善導大師在《觀經四帖疏》有一首「迴向偈」,云:「願以此功德,平等施一切,同發菩提心,往生安樂國。」意思是願以我們念佛所領受的功德,平等地迴向給十方法界眾生。修學大乘者總不可以自私自利,障大慈悲,必須發菩提心,自利利他、自度度他。
「迴向偈」所說的是淨土門菩提心,而不是聖道門菩提心,故言:「往生安樂國」,可知此菩提心,就是願生淨土的心。一旦往生極樂世界,定必成佛。既成佛道,自然會被弘誓鎧,倒駕慈航,廣度眾生,那正如是願生淨土的心,豈不是是菩薩教的菩提心嗎?
所以,念佛往生人雖已平生業成,還須迴向念佛的彌陀名號功德,給予十方世界的眾生,祈願他們也能往生到極樂世界。當然,大家只要專念這一句「南無阿彌陀佛」,則能平等地乘佛願力,仗佛功德,同生極樂國。這是善導大師的迴向偈之大意。
「稱名正行」是往生「正定之業」
大乘菩薩教極其重視菩提心,淨土法門作為大乘菩薩教的一個法門,當知菩提心的重要性,但「發菩提心」雖是重要,但不是往生正因,淨土行者不宜將「發菩提心」當作往生淨土的「條件」,更不宜將念佛功德「迴向」求生淨土,「退回」給彌陀!
善導大師在《觀經四帖疏》楷定「稱名正行」為往生「正定之業」,云:「一心專念,彌陀名號,行住坐臥,不問時節久近,念念不捨者,是名正定之業,順彼佛願故。」「正」是正確、正直,不迂迴;「定」是必定,決定;「業」是行業、作業。順彌陀那個願呢?當然是第十八「念佛往生」願。
續云:「若依禮誦等,即名為助業。除此正助二行以外,自餘諸善,悉名雜行」。善導大師立念佛「五正行」,餘四正行--讀誦、觀察、禮拜、供讚等稱為「助業」,即助成「稱名正行」是也!其他一切諸善,悉名「雜行」。
又,正行和雜行之間得失,善導大師續云:「若修前正助二行,心常親近,憶念不斷,名為無間也。若行後雜行,即心常間斷,雖可迴向得生,眾名疏雜之行也。」「雜行」者,即夾雜餘善行、夾雜餘佛名號。
何以願生淨土者稱念彌陀佛名,不用迴向?
為甚麼「雜行」要迴向,方可得生?言下之意,「正行」則不用迴向嗎?「正行」是彌陀本願選定、指定的行業,眾生只要肯首願意,如實修行,自然、直接得到應有的果益。至於「雜行」,因非本願行,是間接因,由於因果迂回,又不相應,必須迴向,方可得生。
何況,念佛一法,從來都是諸佛透過名號,將自己所修行願的真實功德,迴向及施予給十方法界的念佛眾生。試問念佛眾生怎會倒頭來,將佛功德退回給諸佛呢?
可是,諸佛雖同證三身,但各有不同行願因緣,例如阿彌陀佛成就「念佛往生」的本願,成為平生光明攝取,臨終來迎接引,獨一無二的一尊佛;阿彌陀佛成佛,只為十方眾生以聞其名、稱其名的方法,往生淨土成佛,所謂「若不生者,不取正覺」。
故此,欲生淨土而稱念彌陀佛名者,名與義相應,是為往生正行,不必迴向。但欲生淨土而稱念其他佛名者,因他佛沒有成就「念佛往生」的本願,名與義不相應,悉為往生雜行,故必須迴所修業,向求彌陀,方可得生。應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