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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導大師釋「至誠心」(下)

善導大師在《觀經四帖疏》釋「至誠心」,約可分為四個部份:心相、心性、自利真實和利他真實。上兩文已談過至誠心的心相和心性,及自利真實的意義,今續談利他真實。


「至誠心」的第四重意義 – 利他真實

除了「自利真實」外,「利他真實」也可以使淨土行者取得真實功德。阿彌陀佛現今成佛,仍以酬因之身在果地上,兆載永劫,為十方眾生積植無量無邊功德,以其光明名號,攝化專稱其名號的念佛者,迴施其真實功德,使他們都可以得到具足往生真實報土所需的生因。這是「利他真實」。「利他」者,即利益眾生也。

善導大師在《觀經四帖疏》釋「至誠心」時,云:「真實心中,口業讚歎,彼阿彌陀佛,及依正二報。又真實心中,口業毀厭,三界六道等,自他依正二報苦惡之事。亦讚歎一切眾生三業所為善;若非善業者,敬而遠之,亦不隨喜也。」依報是國土世界,正報是眾生,此二報代表着彼國的一切人和物,都是阿彌陀佛的真實功德莊嚴,故行者「口業讚歎」(包括稱念彌陀佛名) 之行與行者「願生淨土」之心相應,即真實心中作,從而取得阿彌陀佛迴施 (利他) 的真實功德,故名「利他真實」!

又若然淨土行者口業毀厭,三界六道等,自他依正二報苦惡之事。亦讚歎一切眾生三業所為善;若非善業者,敬而遠之,亦不隨喜也,此亦是為「真實心中作」。

自他者,自作教他作。依報是器世間,正報是有情世界的眾生,二種報代表着世間一切人和物,皆是罪業、苦報,必須毀厭、捨離,不得計較、貪戀、執相。在這個大原則下,行者亦要讚歎一切眾生三業所為善,敬而隨喜;若非善業 (包括雜毒之善)者,敬而遠之,亦不隨喜也。發至誠心者在娑婆世界必須善惡分明,雖未能到止惡行善,亦須隨緣隨力隨份,誡惡向善。我們口中念彿,心亦作如是想,是名真實心中作。

淨土行者求生淨土在行持上,不憑自修持力的萬行功德,只憑佛本願力的名號功德;又在力用上,捨自歸佛,不仗自修持力的不實功德,而仗佛本願力的真實功德,但淨土「弘願」門的行者在出離三界生死及往生彌陀淨土的大前提下,要盡捨的自力之心,而不是捨一切眾生三業所為善!善不能捨,還要讚歎、隨喜。


「利他真實」及其整體意義

言「利他真實」者,即行者可以透過阿彌陀佛「利他」(利益眾生),專稱佛名而取得「真實」的名號功德,使他們都可以得到往生真實報土所需的生因──報土因。極樂是無為涅槃界,是彌陀為十方眾生而成就的「他受用」「實報莊嚴土」,任何五乘眾生沒有真實的生因及真實功德,無由得生。發至誠心的人應知!此「利他真實」尤其適用於明信佛智、全仗佛力的淨土「弘願」之行者。


凡起三業念佛,即攝取「利他真實」

善導大師先從口業說起解釋「至誠心」之「利他真實」後,再從身業、意業釋之,云:「又真實心中,身業合掌禮敬,四事等供養,彼阿彌陀佛,及依正二報。又真實心中,身業輕慢厭捨,此生死三界等,自他依正二報。又真實心中,意業思想、觀察、憶念,彼阿彌陀佛,及依正二報,如現目前。又真實心中,意業輕賤厭捨,此生死三界等,自他依正二報。

言「真實心中」者,回應至誠心第一重意義──心相,即指願生淨土之心與身禮拜佛、口稱念佛、意憶想佛之行一致,願行相扶,名義相應,心行相資也。相扶、相資者,即願心可扶助,資養行業:行業亦可扶助,資養願心。念佛之行是利他真實,因此行者的願生之心,亦是真實,故曰「真實心中」!

阿彌陀佛成就了光明名號,兆載永劫,為眾生積植無量無邊功德 (真實功德),其光明遍「照十方國,無所障礙」,「念佛眾生,攝取不捨」,因此眾生身禮拜佛 (身業),佛即見之;眾生口稱念佛 (口業),佛即聞之;眾生意憶想佛 (意業),佛即知之。

念佛者凡起身口意三業念佛,立即為阿彌陀佛的光明名號所攝化,並自然地取得阿彌陀佛迴施給十方眾生的功德,是名「利他真實」。又以此念佛行,使行者自然建立往生信心,是「真實信心」,受彌陀攝取,諸佛誠證,必得往生。


《往生禮讚》解「至誠心」

故此善導大師在《往生禮讚》略述「至誠心」,如下:「一者至誠心:所謂身業禮拜彼佛,口業讚歎稱揚彼佛,意業專念觀察彼佛;凡起三業,必須真實,故名至誠心。」這個濃縮版本的「至誠心」,基本上按照《觀經四帖疏》逐步引申出來的結論,又名「真實心」,專為淨土的「弘願」行者而立。

淨土的「弘願」行者,應知「利他真實」之真實之利,在欣求極樂之餘,還要厭離娑婆,此亦要真實心中作。因此,在「利他真實」文中亦提及「輕慢厭捨,此生死三界等,自他依正二報」,那我們又應怎麼樣「輕慢厭捨」呢?是否還要拜懺,消業除障?其實,世間沒有其他行業有助凡夫出離及往生,仍是起身口意三業念佛而已!反而,稱念彌陀名號的功德,本身已具足制捨諸惡及穢國等的力用,淨土的「弘願」行者不假外求!何以故?

從「自利真實」中,當知法藏比丘 (阿彌陀佛前身) 於真實心中作,自己要制捨,亦教他人制捨諸惡及穢國等,如制捨娑婆世界的依報穢國等。法藏比丘今已成佛,號阿彌陀,其名號亦具足一切真實功德,包括制捨諸惡及穢國等,在因地上言「自利真實」,法藏比丘不但「自利」,亦可「利他」。

如今阿彌陀佛成就了光明名號,兆載永劫,為眾生積植無量無邊功德 (真實功德),迴施給十方眾生的名號功德亦如是。在果地上只言「利他真實」,阿彌陀佛「利他」,淨土行者至心念佛,自然得到「他利」,具足制捨諸惡及穢國等功德力用,不用另作、另求矣!

眾生只管好念佛,自然地生起厭苦欣淨的信心,不用為臨終作事前準備,也不用為求生淨土,刻意地另作其他餘業或修諸善。真實功德者,依法性、順二諦,一切自然,沒有半點造作。「利他真實」者,一向專念佛名,必得善終,自自在在地捨離,歡歡喜喜地往生,此乃阿彌陀佛本願力及不虛作住持力使然,妙不可言。

求生淨土者,有人因厭離娑婆,而欣求極樂;也有人因欣求極樂,而厭離娑婆,兩者是相資的。身口意三業念佛,本身具足此二種功能,尤其是「弘願」的淨土行者,應知。


至誠心者,捨自力之心,歸念佛之行

善導大師在《觀經四帖疏》釋「至誠心」時,最後作出總結,云:「不善三業,必須真實心中捨;又若起善三業者,必須真實心中作。不簡內外明闇,皆須真實。故名至誠心。

言「不善」者,除了諸惡外,應延展至「雜毒之善」。我等凡夫未斷惑,凡起三業,縱使作業行善,皆由煩惱分別心生,皆是「虛假之行」,不名「真實業」也,亦必須真實心中捨!捨什麼呢?捨自力之心!當知舉止動念,無不是業,無不是罪,在心性上,何善之有!?

言「善」者,諸善之中,以「念佛」為至善,如善導大師在《觀經四帖疏》云:「自餘眾行,雖名是善,若比念佛者,全非比較也。是故諸經中,處處廣讚念佛功能。

整個「至誠心」的中心思想是「捨自歸佛」──捨自力,歸佛力!初轉入淨土法門者發「至誠心」,正要認知自力的不實性,及佛力的真實性,然後作出取捨。由始至終,淨土宗是一個佛力救度的法門,亦以自力和他力簡別其他大乘菩薩教,因此作為善導大師提出安心法之第一個心,初入淨土法門者必須發至誠心,即「捨自歸佛」──捨自力,歸佛力,否則沒法徹底安心,不能建立往生的真實信心。這是一切淨土行者應始發的「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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