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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住瞋恚山!談《別譯雜阿含經》之兩類愚者:不知懺悔!不接受懺悔!

(圖:網上圖片)

月初時,幾位親友遠道而來探視筆者,一行五人約定好前往一處清幽的園林參觀,順便在林內用餐。輾轉來到展覽館,筆者自行在館外找了一處陰涼的地方坐下,讓親友們入館參觀。過不多久,感受到熾熱的眼光遠遠投射過來,轉頭一看,原來是來自盡責的保安叔叔。筆者當下是如坐針氈,心中也納悶,他在擔心甚麼?難道這麼看得起筆者,擔心筆者能神不知鬼不覺的,將展覽館內,重達幾百公斤的石頭打包帶走嗎?恰好親友參觀結束,大家盡速離開現場,讓保安叔叔能放鬆緊繃的神經。本以為這是此行的一段難忘插曲,怎知好戲還在後頭。

臨近約定用餐時間,一行人來到餐廳門口,等待餐廳營業。這時看到一位身高半米餘的小男孩,抬起腳擱在石凳的邊沿。也就那麼一下的碰觸,惹來另外一位保安叔叔的破口大罵。難聽的字眼,不斷的由他口中輸出,小男孩即刻縮回了腳,不知所措愣在當下。在旁的母親不停的道歉,更加助長了他的氣焰,直指母親不懂教養小孩。這下筆者等真的愣住了,有這麼嚴重嗎?處理手法未免太過不近人情。而親友關心的則是,我們有坐錯地方嗎?大伙兒動作一致,馬上低頭查看底下的石凳,看看有甚麼標示嗎。這下可好,隨著小男孩與母親的離開,他雙手抱胸,站在幾步遠的距離,盯著我們打量。解讀那種眼神就是,你們最好給我安份點,不然有你們好看的。好像經歷了一場荒野求生記,真的好奇怪!石凳也沒有骯髒,更加沒有缺了一角,至於對一個小男孩,做出這麼粗言穢語且謾罵式的指責嗎?更何況對方家長還不停的道歉,就是無法熄滅他的怒火?

佛陀曾在經[1]中說,當一人自覺犯了過失,而真誠向曾受他責備的人懺悔時。那人就必須接受對方的懺悔。不接受懺悔就如愚癡人,將長久受苦,得不到任何利益。事件是發生在佛陀時代的耆陀精舍中,當時有兩位比丘因事而起諍吵,一位瞋火熾盛,呵斥責罵另一位比丘,而另一位比丘則是靜默承受。瞋火熾盛之比丘過後自覺自己有過失,而向另一位靜默比丘請求懺悔,希望取得對方原諒。可是這時靜默比丘卻不接受他的道歉!

當佛陀了解來龍去脈後,直接了當說,不接受他人的懺悔謝罪是愚癡人。又以釋提桓因在久遠以前,碰到諸多天人之間在互相爭執時,所說的偈誦教誡比丘們。偈誦說到:「譬如用瓢器,斟酥以益燈,火然轉熾盛,反更燒瓢器。瞋心亦如是,還自燒善根,我終不含怒,瞋已尋復散。」以瓢杓舀取酥油點亮油燈,火焰一時轉旺盛,反而將瓢杓點著。瞋心也是如此,會反過來燒自身的善根。只要我始終不帶著瞋怒,瞋心自然會消散。

上文中的兩位保安叔叔恰好相反,虎視眈眈尋找機會發作。恰如那火龍,隨時準備張口噴火,燃燒一切。佛說我們如果犯了過失,要馬上懺悔,對方也要接受。即使在極度憤怒之下,也切勿口出惡言,有道是,駕馭外在的馬比較簡單,而要控制內在的心馬,卻是最難的。


[1]《別譯雜阿含經》卷二(三十七經)(大正2,385b4-c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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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 Ng

對的!瞋怒其實是用他人的過失來懲罰自己。不過真的要不生起瞋怒,除了明白道理之外,亦要有足夠的慈心或者正念。平常多多練習,到事情出現的時候,就可以安然渡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