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上文,若我們對「空」義的理解僅是停留在一切事物的存在均為外緣影響,故一切事物並沒有獨立不變的本質這一層次,則「空」最多只是建構倫理學的必要條件。換言之,沒有「空」,則倫理學難以建立;但只有這一意義的「空」,則亦難有一固定價值取向的佛教倫理學。是以,我們若要建構一套屬於佛教的倫理學,吾人對「空」乃有更作了解的必要。
循《雜阿含經》,事物之所以沒有獨立不變的本質,是因為所有事物均依緣而有,其即「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的確,一切事物的出現有賴各種條件,故沒有任何事物的存在是獨立的。因此,佛教認為我們不應對任何事物有所執取,這也許是何以佛教容易予人一消極印象的原因。惟上述引文除了說明一切事物的存在均有賴各種條件外,亦有著另一重意思:一事物之所以出現,必有其因。此所以印順法師在《佛法概論》一書中認為,緣起法「主要在發見因果間的必然性」也。譬如一房間內放有椅子必有其原因,不會純是偶然的結果。我們若把這一原理應用在倫理的思考上,則知一好事或壞事之出現,亦必有其原由。「空」的這一必然義,乃衍生佛教中極為重要的理論——業論。
所謂「業」(karma),是指有倫理價值的行為,好的行為會產生善業,壞的行為則產生惡業。但為何我們會做壞事?佛教「十二因緣」的理論有以下解釋。《長阿含經》有言:「生是老死緣;生從有起,有是生緣;有從取起,取是有緣;取從愛起,愛是取緣;愛從受起,受是愛緣;受從觸起,觸是受緣;觸從六入起,六入是觸緣;六入從名色起,名色是六入緣;名色從識起,識是名色緣;識從行起,行是識緣;行從癡起,癡是行緣。」引文中的「行」,即是「業」;「癡」則為「無明」。蓋吾人所以會死,因為有生;而我們今期生命是何形態,取決於前生所作的業;業之所以出現,是因為我們不明緣起法,亦即無明。無明不除,則吾人今期的生命對於各種事物還是有所執取,從而繼作種種惡業。所作的業,又決定來生的形態,如是者流轉不息。故《三世因果經》(編按:此「經」一般被視為世間善書)有言:「 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後世果,今生作者是。」不少文章或書籍均已對佛教的業論有詳盡說明,本文乃不擬重複,而是把討論焦點放在業論的歷史意義和潛在的理論困難兩點上。
事實上,「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當是不少人基本的道德訴求,惟要保證這一訴求得以落實,在經驗和理論上均是困難重重。在經驗而言,法律是保證這一訴求得以落實的一個方法,但環顧歷史,我們不難發現有冤獄的情況出現;對人作言語或行動上的褒貶是法律以外的另一方法,可是一人是否得到別人的稱讚或懲罰,往往有道德以外的考慮。簡言之,在經驗世界中,一個人非必然會有與其道德水平相應的果報。為了深入探討「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這一「 德福一致」的問題,不少哲學家遂提出自己的論述。如儒家的孟子提出「盡其道而死者,正命也。」(《孟子.盡心上》)的觀點,認為一個人只要能盡一己的責任,則已是完成上天賦予我們的最大使命。在這一意義下,世間的福報僅屬次要;西哲康德(Immanuel Kant)則提出「上帝」這一設準,好使在理論上能有一神靈以作賞善罰惡的工作。惟孟子的想法於一般人而言難免陳義過高,康德的建議則未必經得起現今科學理性的考驗。換言之,不少討論「 德福一致」的哲學理論均要面對不同程度的困難。佛教的業論,在理論上保證「 德福一致」這一道德原則,亦透過一切果得待緣而有的觀點,說明何以在經驗上「 德福一致」未必能夠即時實現。正是佛教的業論有著如此重要的特色,近人謝無量在其《佛學大綱》中論及佛教的倫理觀時,即圍繞因果和報應兩點以立說,並以之為佛教最重要的倫理判斷。至此,佛教的「空」義能引申一固定取向的價值判斷,可謂明矣。
但是,以上的一套因果論,是否即能反映佛教倫理學的全部性格?事實上,我們若以批判的眼光看之,上述的因果論實有其潛在問題。首先,在效果上,吾人言今世所作的業會影響下期生命的形態,因此我們要謹言慎行。這一觀點無疑有助警惕我們的言行,對於吾人修身養性具有積極意義;但我們今世所遭逢的不幸,又是否由於上一世所作的業所造成?循理而言,我們或可這樣說;惟循情而言,這一說法卻容易使我們對身逢不幸的人缺乏基本的同情。誠如唐君毅先生於《生命存在與心靈境界》所言:「吾人對善人之受苦、無罪者之受苦,將無同情共感之心;對不善人之得樂、享福將視為當然。此皆見此善惡因果之說,兼可摧毀道德者也。」因此,早前《佛門網》即有文章(按:有關殘疾,因果與業的一些思辨 )論及佛教的因果論在表達上當格外小心,以免使一本來甚具道德意義的理論淪為冷酷無情的說法也。其次,在動機上,因果論主張吾人得作好事才有好報。這一觀點雖然真切,但其本質卻實為一種效果論(consequentialism)。換言之,我們做好事的理由可以僅是由於其會為我們帶來好的結果。吾人要問,假設做好事不會帶來好的結果,我們是否還願意做好事?此所以佛教在因果論以外,還得發展有德性倫理學色彩的理論,而此則為來文要討論者。(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