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佛教儀式舉行結婚典禮也是社會正當活動之一,與菩薩的四攝法並不相違背。除出家作僧尼,世俗男女莫不男婚女嫁,生兒育女,這是世間常法,公認為喜慶事。
假若有佛教徒懇請僧尼主持結婚典禮,我以為應該滿其所願。所謂︰「未成佛道,先結人緣。」況且小乘戒中並無明文指出比丘不應主持結婚典禮,雖然《四分律》中有不說媒戒,但那是指比丘不得「持男意語女,持女意語男,令其成婚事,或為私通事」。僧尼主婚一事,並非為彼作媒,令其成婚,祇不過替他們作一堂佛事而已。其實在這個新潮的時代,婚姻之事大多由兩人自己決定,任何人士不能參與意見,就是作父母的也無從置評,何況方外之人?因此,主婚人與說媒人是不能相提並論的。
有種論調說︰「淫為生死根本,他與她結合乃種生死之因,比丘為了生脫死不應參與其事,以免玷污清淨。」那麼,佛教信徒為結婚的人祝福,請出家人誦經禮懺,也應一概拒絕?因為結婚是「生死根本」啊!比丘是不應參與的。同時,僧不應見女人,尼不可以見男人,因為他們與她們都是已婚待婚的人,會影響僧尼清淨的啊!以此推而廣之,僧尼之衣食住行亦不適宜接受他們或她們的供養,應該隱居深山絕壑,穿樹
皮,吃草根,避免與世人發生關連吧!然而縱能作到如此地步,修到最高的地位,也不過證到小乘的阿羅漢果。所謂︰「觀三界如牢獄,視生死是冤家。」要想成佛,那是不可能的。因為成佛,需要行菩薩道,常與眾生相處,要「不厭生死,不樂涅槃」。終日度生,無生可度,這樣修此如幻三昧,始有成佛的希望。
《瑜伽菩薩戒》說,菩薩為利益眾生,縱然作身口七支之惡,也不名犯戒,反而能生多功德。由此可見,要是獨善其身之人,專為自利打算,尚要與世脫節,終年不問世事。而發菩提心的人要行菩薩道,為利益眾生,則不能與其苟同。彼引經問說︰「自己未度,焉能度人?」我引經答云︰「自己未度,能度人者,是菩薩發心。」總之,守舊者主張自利,創新者主張利他。我以為年事已高之人,應該注重自利方面,少壯青年之人,應該注重利他方面,兩者都不能缺少。合則雙美,離則兩傷,彼此若能攜手互助,則佛教前途不可限量。
實在,舉行佛教婚禮這件事,對度生有很大的幫助。首先要其皈依三寶,大家誦經,為彼說法,在家孝順父母,出外尊敬師長,修六度,行四攝,夫唱婦隨,和樂相處,並要發誓,護持三寶,無形中令其信願加深,在四悉檀中屬於世界悉檀,令生歡喜故。同時在婚禮中有各界人士聚集一堂聽經聞法,能使大眾「一入耳根,永為道種」。《法華經》卷一云︰「或復但合掌,乃至舉一手,或復小低頭」,皆能成佛道。而且,來參加結婚典禮的人,多是非佛教徒,或從未進過佛門,藉此結婚典禮
機緣,能夠見佛聞法,已種將來佛種,用佛教儀式結婚有甚麼不好?
再說,舉行佛教結婚儀式,乃是提倡慈悲放生,以佛教儀式舉行婚禮的人,宴客必用蔬食代葷腥,如此則能避免殺害許多生命,非但令新郎與新娘不造惡業,而且救了成千上萬的生靈。由此看來,舉行佛教結婚儀式,實是有益而無害的事。
前次,在中華佛教圖書館隆重舉行佛教結婚典禮之後,社會各界人士與報社來電莫不歡喜與稱讚,唯我佛教少數守舊派依然議論紛紛。假若以成人美事的觀點出發,以度眾生為目的來看這事,彼等自會消除成見。不應以古人思想,批評今人作風。
最後希望我教四眾弟子拋棄個人的偏見,大家群策群力,發菩提心,要有百折不撓的精神,任勞任怨,廣度有情。《華嚴經》所謂:「不為自己求安樂,但願眾生得離苦。」若能有此心腸,則佛教不興而自興,不盛而自盛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