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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自由以外──輪迴中的生命價值創造(下)

圖:Pixabay

(接上篇)

依照佛法,有情無窮地流轉於生死相續的汪洋,沒有出期,而一旦有生,即擁有身體,即意味著要承受生命最大的負擔,這誠如《法句經》所言:「天下之苦,莫過有身,饑渴寒熱,瞋恚驚怖,色欲怨禍,皆由於身。」因此,生死輪轉的苦迫,只宜盡快解脫,不宜泥足深陷。但是,怎樣永斷生死苦惱呢?經上說,唯有透過認真的修行,若平日無法持續修行,則臨命終時、或於「中有」階段,仍可把握最後的解脫機會,讓亡靈聽聞「中陰密法」,以期轉向善道,或不再投生。這是《西藏度亡經》(又名《中陰聞教救度大法》)的主旨,當中的立場,是十分明顯的:即以不再入胎為解脫目標,以免飽嘗輪迴之苦。

不過,這是否即表示佛教絕對地厭生惡死,或認為現實的生命沒有任何意義?


佛法並非反生命

事實上,生命可分為兩類,一是能自主的投生,如一些大修行者,他們能自主地選擇返回人間世界或六道中任何一個地方投生,以利益有情眾生;另一類,是不能自主的投生。一般而言,在輪迴圈裏隨波逐流的生命,恆遭業力的繫縛與催迫,自然是不由自主的,所以必須從生死流轉的鎖鏈中超脫出來。但是,解鈴還需繫鈴人,要超越死生,還得先要了解,當初鈴是為了甚麼繫上去、怎樣繫上去、由誰繫上去的,唯其如此,才能捉得住病根,對症下藥。

照此以推,要踏上解脫之路,不靠他途,還得靠直視當生生命的本質,透視有情經營生命的原動力、長處與缺陷來進行,此即通過體察生命的特質,即於生命本身,來超昇生命,化解染著。從這個角度看,生命的場域同時亦是朝向解脫的基地,是化愛染為正智的道場;這樣,我們又怎能斷定正在輾轉輪迴的生命,縱然身不由己,卻是毫無意義可言的呢?

再說,有情的流轉生死,固然是自作自受、迫不得已的,但在輪迴轉生的歷程裏,也成就了生命境界的無限可能性。蓋每一次的投生,雖為苦聚之結果,卻亦提供了累積各種正面的資糧、經驗、能力的機緣,如能決心行道,便能藉以洗革愛染為本的人生,逐漸放下習以為常的分別知見。故知佛法並不是一味地反生命、反人生,唯是反對以我執與無明為本的顛倒人生。若能離染還淨,則體得身心的自在無礙,至此投生與否,就非最切要之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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