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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福能否相替代!談《法句譬喻經》之屠夫供佛

(圖:Pixabay)

很難想像,香港人到底有多麼的忙碌。有時還聽說,凌晨十二時前能躺平,已經算好了。一樣接著一樣,毫無間斷與應接不暇,筆者見聞之,想著心不累嗎?身體負荷得了嗎?長久的透支,拖著疲憊的身心,能辦好甚麼事呢?

最近有個學員,興致勃勃說師父我要來上課,然而開學已兩周,尚不見其蹤影。共修時見面,隨口問了一句,最近忙甚麼?她說師父我忘了,原來我糊塗的答應了每個星期的同一個晚上,兩個地方都是當義工及來上課。她最終推辭了其中一個義工職務及上課,選擇另一個地方的義工探訪服務。其實筆者很想問她,一個星期總共需要到幾個地方當義工,留在家或休息或思惟法義,乃至陪伴家人的時間,與外出當義工有成正比嗎?終究還是不了了之!

今日引用的這部經是《法句譬喻經》,此部經集錄南傳尼柯耶小部中《法句經》之偈文,並以譬喻故事加以解說[1]。此則故事提到佛在舍衛國時,有五百位婆羅門,時不時想要找機會毀謗佛陀。終於讓他們想到一個方法,就是讓一向以屠宰牲畜的屠夫,殺生並迎請佛陀及僧眾們來受供,讓佛陀陷於兩難。若佛陀讚歎屠夫的供佛功德,等於抹殺他之前造的罪業;若佛陀說屠夫過去所造惡行,那就否定現今的供佛福德。

屠夫前往邀請佛陀受供,佛陀當下說到:「果熟自墮,福熟自度。」果實成熟了自然會落下;福報成熟了,自然就能得度。

佛陀與弟子們依時前往屠夫家接受供養,當時佛陀觀察了大眾的心念,知道當中有可被度者,便以偈誦說到:「如真人教,以道活身;愚者嫉之,見而為惡。行惡得惡,如種苦種;惡自受罪,善自受福。亦各須熟,彼不相代;習善得善,亦如種甜。」如聖者教導,出家以正道(乞食)活命,愚癡嫉妒之人,見了就想要破壞。惡的行為將感惡報,如種下苦的種子;造惡自受罪,行善自受福,罪福各自成熟,彼此無法相替代;修習善得善報,如栽種甜的果實。五百婆羅門聽了佛陀的偈頌後,心開意解而合掌頂禮佛陀,爾後隨佛出家。

上文中,婆羅門不安好心,找了屠夫供養佛,並藉著這件事刁難佛陀。皆因他們的錯誤認知,以為罪福能夠相替代。屠夫之前滿手殺業,造罪無量,然現今造福施設供佛以修福,到底是如何結算他是罪、是福呢?然而佛陀的回答卻超出婆羅門們的預設,佛說到造惡得罪報,修善得福報,罪與福果報各自成熟,無法相互替代。就如種下的種子不同,得到的果實是苦澀是甘甜也有差別。

發現現代人比較著重修福,而忽略了修慧。每每談及,都說我在幾個地方當義工,醫院、老人院、獨居長者探訪等等。甚少提及自己正在深入哪部經論,跟隨哪位大德修行。在《大智度論》中,提及有兄弟二人,一專修慧,一專修福[2]。修慧的哥哥後來投生為人,也成為阿羅漢,但因為沒有修福,乞食時常托空鉢而餓肚子。專修福的弟弟則投生為大象,過得豐衣足食,身上還掛滿瑪瑙瓔珞,但因為沒修慧,只能投生畜生道。後來祖師大德依文解義,造了朗朗上口的偈誦,警惕世人福慧應雙修。偈誦為:「羅漢托空鉢,大象掛瓔珞」。


[1] 《法句譬喻經》卷3〈愛身品 20〉(大正4,593c6-594a2)

[2] 《大智度論》卷8〈序品 1〉(大正25,119b17-c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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