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禪修並非只是一種減壓的技巧:法光法師講座節錄

法光法師:「禪修就是生活,要把它融入到生活的整體中,不應該把它從生活的整體中孤立起來『應用』,變成是一種機械性的技術。」

無論西方或華人社會,許多人把禪修從宗教信仰中抽離,將它視為一種能夠調理身心,有助減壓的應用技巧。無可否認,這種做法具有一定的價值。然而,法光法師在出席慈山寺及香港中文大學禪武醫心智健康研究中心合辦的「禪.生活應用研討會」時,表示禪需要融入到生活的整體當中。

法師以「禪的生活」為題作出開示,指出如果將禪修從生活的整體中孤立,簡化成一種應用技巧,這既無法顯示禪的本質,發揮它的效用,甚至可能引發負面的效果。

錯誤表述而產生的謬誤

法光法師先從語言本身剖析,「禪的應用」這種表達方式不精確,容易使人產生對禪的誤解,以為禪和生活是兩種不同的範疇。法師強調:「禪與生活的整體是無法分開的,如果把它從生活中抽離,這不單失去了佛教禪修的真實意義,而且無法發揮它的真正效用。」

法師以「佛法的應用」作類比,來剖析這種表達方式的不精確。「提倡佛法與佛法的應用理應值得隨喜與讚嘆,但若過於強調佛法及其應用這兩種範疇的話,會使人誤解佛法的本質。這種表述方式好像蘊含了佛法中有些是純理論的,而有些則是可拿來應用的。事實上,佛法的本質是為人的離苦得樂而開示的,所以所有的佛法都是應用的佛法。」

同樣的道理,「禪的應用」這種表述方式也不太恰當,它似乎將禪修從生活的整體中抽離。法師指出禪與生活的整體是無法分開的,「禪修就是生活,要把它融入到生活的整體中,不應該把它從生活的整體中孤立起來『應用』,變成是一種機械性的技術。」

從生命的整體修習禪修

禪修應該是佛法的禪修。若以傳統術語來表達的話,它便是戒定慧之中「定」,換言之「戒定慧裏頭的『定』才是真正佛教裏面的禪修,從這三者中孤立出來的禪修,不可能是佛法所開示的禪修。」當然這不表示法師抹煞從戒定慧中孤立出來的禪修之效用,他只是想強調:「如果要談佛法的禪修,那麼便是戒定慧裏的定。」

談到戒,總會令人將它與五戒、十戒等劃上等號,或是令人聯想到來自權威的神所下的道德規範。「佛教是人文的宗教。『戒』在佛教裏頭,並不是種道德教條。」那麼,甚麼是戒?法師表示:「戒的根本意義並非是指戒條的奉行,而是真誠的佛子依據佛陀的開示,來決定他的生存意義及最後目標,並以佛法作為他言行的定向座標,繼而隨順而行。」法師對戒的理解,乃沿襲玄奘法師對「戒」的詮釋。「玄奘法師把『戒』翻譯成『本性』。持戒是指在『最終目標』與『定向座標』的基礎上,逐步地開發人本具的德性。換句話說,戒就是以佛法為基礎,在生活的行持中,發揮人存在的本具德性。」 禪修是指戒定慧中的「定」,而定是在戒的基礎上,並以慧為目的。換句話說,禪定必須是以戒為基礎,以慧為目標,禪定才有它的真正意義。「定有它整體性。它以生活作為基礎,引發最終目標——超越生死的慧。要超越生死的智慧,就要修禪定。」法師進一步補充:「在這樣依法而隨順於本具德行的開展過程中,必須把整個人的精神能量統一起來,這個就是定。」因此之故,定的修習必須從佛法的整體去談。這點除了在戒定慧三學可以得知,從八正道、五根、六度也能夠看出。

慈山寺及香港中文大學禪武醫心智健康研究中心合辦的「禪.生活應用研討會」,首日出席的與會人士包括:主持倪啟瑞居士、法光法師、洞鈜法師、德建禪師

禪修須融入修行的整體

禪修必須融入佛法的整體,才是佛教的禪定。不過,近年無論西方或華人社會,都出現一種現象,就是把禪修從修行的整體中抽離,將它化約成一種減壓的技巧。這種去除宗教成分的做法,確實會讓禪修更受普羅大羅歡迎。然而修禪是否可以只談技巧,不談佛理呢?

法師不否定禪修的減壓作用,亦肯定「這樣對普羅大眾的心理治療起相對性的幫助。」不過他覺得「從修行的整體中抽離」的禪修會帶來負面的效果。至於「負面效果」為何?法師繼而開示道:「禪修是一個心理、靈性體驗與潛意識呈現的過程。如果我們認真修習,一段日子後我們的內心可能會浮現出負面的情緒。這主要是因為我們開始能夠進入潛意識裏頭,體察自己的本性及過去所抑制的負面經驗。」法師用水的沉澱過程來作譬如,「譬如一杯水,我們要待它沉澱後,才能看到水中的骯髒物質。」同樣的,禪修可讓雜沓的念頭、紛亂的思緒沉靜下來,「於是我們便能覺察內心的負面情緒——貪、瞋、痴。當這些東西呈現時,如果我們沒有妥善地去處理,便會出現我所謂的『負面效果』。」

要妥善地處理,必須把禪修放在修行的整體性。法師語重心長地說:「修行的過程不如我們想像的那麼美妙、理想,其進程也並非是直線型的每天都在進步。如果從佛教的觀點來看,我們知道貪瞋痴的負面情緒是正常的,但是我們也應該相信只要透過修習佛法,善知識的教導,便可以超越這些困境,這便是所謂的『整體性』。」

不過,法光法師的這種想法,並非「等於說修禪,就非得信仰佛教或成為佛教徒不可。」他想表達的是:「想要『徹底地』解決心靈問題的人,想要提倡佛法的禪修,要以佛法的教義利益於世的話,就應該要對修持者強調引發人內在的宗教感。」這裏的「宗教感」並非局限於信仰現有的任何宗教,而是一種對「人生困境而引發的積極反應」。「如果不強調宗教感,便無法意識到人的困境,而做出積極的反應,追求人生的意義與目標。如果沒有發揮人的內在宗教感,強調禪修的技巧,雖然也有它的好,但同時也會產生一些負面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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