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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教育系列2──一路好走?

引言

《阿含經》中記載了一些佛陀與臨終弟子的對話,主要內容是要令這些將死之者在死亡時澄淨心靈,具足正念。因為這關係著未來能否順利往生,是上升下墮的關鍵時刻,至為重要;故此,佛教對臨終關懷是十分重視的。其實佛教很早就有臨終關懷的機構,例如佛陀時代設在印度祇洹精舍的「無常院」,目的在使病患能興起往生西方極樂世界之想,這是根據彌陀淨土法門的思想而來。中國的禪林更設有「安樂堂」、「涅槃堂」、「喜樂塔院」、「安養中心」等,內設堂主,職司看護病僧的工作[1],可見對臨終關懷的重視,而且佛教也算是最早提出「臨終關懷」這個概念。


不可立即移動亡者﹖

往生助念的對象不限於臨終病人,還包括命終不久的亡者。在台灣佛教界流行的說法是:在病人死亡之後,至少要為他念佛八小時,而且在這段時間內不得搬動遺體,因為亡者的神識[2]尚未完全脫離肉體,可能還有知覺。為了避免亡者因其遺體被觸動而心生不悅,嚴重影響其往生正念之提起,所以要等死後八小時,才可移動遺體[3]。但是,這樣的做法在香港實在難以施行,因為大部分死者都是在醫院之內去世,醫院方面絕不會給亡者及家屬八小時而不去「打包」遺體,一來這會使睡在兩旁的病人及其家屬心感不安,二是醫院方面覺得這會影響病房內的衛生情況。另外,如果亡者是在家中去世的,我們斷不能讓他死去八小時也不報警吧!單是這數點,便可知這種做法難以在香港實行。

其實,眾生命終後八小時內不得移動遺體的說法,並非出自佛教經論[4],而是源自弘一大師於1932年應邀在廈門妙釋寺念佛會的演講開示──〈人生之最後〉[5]:「既已命終,最切要者,不可急忙移動。雖身染便穢,亦勿即為洗滌。必須經過八小時後,乃能浴身更衣。常人皆不注意此事,而最要緊。惟望廣勸同人,依此謹慎行之。」[6]這樣的開示被現在大多數佛教徒奉為金科玉律,深恐有所違犯而致使亡者無法順利往生。慧開法師則指出,根據《佛說觀無量壽佛經》所述,真正往生西方淨土世界所需的時間,「譬如壯士,屈伸臂頃,即生西方極樂世界」[7],根本就不需要八小時。其實不只是往生淨土佛國,根據散見於諸多經典中的敘述,從人間上生天界[8],或墮於地獄[9],也都是有如「屈伸臂頃」[10],剎那間即得往生。[11]

慧開法師推測弘一大師要設定八小時,是因為多數人平時欠缺念佛與定慧的功夫,因此設定一段較為充裕的時間,一方面讓亡者的神識得以順利脫離肉體,另一方面讓家屬有時間為亡者開導及念佛迴向,而以八小時為安全值。他認為弘一大師係以其個人臨終關懷的經驗提出念佛八小時的主張,因為並無經論的依據,故不必視為定數。如果客觀條件或環境許可,能為亡者持續助念八小時當然很好,甚至可以助念至十二小時;萬一客觀條件及環境皆不許可,也可以依實際情況做一些彈性的調整,助念者至誠懇切的心念才是最重要的[12]


臨終關懷和輔導更重要!

從上述討論可以知道,以香港的環境來看,八小時不移動遺體,似乎不可能做到。而且,如果沒有親人或導師在臨終之前為亡者好好開導, 他心中帶著對人間的種種不捨而去世,死後還是會依然眷屬肉身,不願離開。這樣,不但亡者不能往生淨土得到自在,亦可能因為種種愛著而令自己往生到三惡道受苦。因此,在臨終之際對於臨終者的開導、關懷,會影響他臨終時的意念,這些心念亦直接決定了其「死亡品質」──即引導心識往生淨土或轉生六道的關鍵念頭。

正因為「臨終關懷」對臨終者能否往生淨土或善道十分重要,故此家屬至親可隨侍在側,作最後道別的同時,好好勸導他們要放下世界一切,求生淨土。再者,須注意盡量開導臨終者放下世界的執著(或先替他們完成一些未了之心願,使其心安),帶領他們提起正念並一心念佛或其他菩薩聖號,引導他們順利脫離軀體,得生其心願中的淨土或善道;同時也應協助亡者家屬與親友,藉由稱念各佛、菩薩之聖號,轉移及抒發其哀傷之情緒。


[1] 《佛光教科書》〈實用佛教〉第二十課。(http://en-life.fgs.org.tw/fgs_book/fgs_schbook.aspx)

[2] 「神識」即「意識」,眾生心識靈妙不可思議,故稱神識,佛教不用「靈魂」一詞,因為「靈魂」有「自我、實體、永恆、不滅」之意涵,有違佛教無我之教義。

[3] 慧開法師,〈佛教臨終與往生助念之理論建構芻議──以《瑜伽師地論》為主之初探〉,頁三。

[4] 慧開法師指出﹕佛教經論中所使用的印度計時制為晝三時、夜三時,合稱「晝夜六時」,等於中國古代的一日十二個時辰,八小時並非佛教經典中的計時表達。同上,頁四。

[5] 〈人生之最後〉一文,收錄在《弘一大師全集》卷八,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2。

[6] 參見《弘一大師全集》卷八,頁10。

[7] 《佛說觀無量壽佛經》,《大正藏》卷十二,頁345中。

[8] 《增壹阿含經》(卷三十九)〈馬血天子品第四十三之二〉:「世有二種人,無罪而命終,如屈伸臂頃,得生天上,云何為二:一者、不造罪本而修其善,二者、為罪改其所造,是謂二人而取命終生於天上,亦無流滯。」《大正藏》卷二,頁764上。

[9] 《中阿含經‧卷第四》〈業相應品波羅牢經第十〉:「如屈伸臂頃,命終生地獄中。」《大正藏》卷一,頁445下。

[10] 《增壹阿含經‧卷第四》〈一子品第九〉:「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恒觀見一人心中所念之事。此人如屈伸臂頃墮泥黎中,所以然者,由惡心故,心之生病墜墮地獄。」(《大正藏》卷二,頁562下)「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恒觀見一人心中所念之事,如屈伸臂頃而生天上,所以然者,由善心故。已生善心,便生天上。」(《大正藏》卷二,頁563上)

[11] 慧開法師,〈佛教臨終與往生助念之理論建構芻議──以《瑜伽師地論》為主之初探〉,頁五。

[12]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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