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日公司聖誕派對,又來到一年一度的大抽奬。我常常覺得,這些以運氣為主的東西,是講命的,與機會率完全無關。我就覺得自己從來沒有這種命,曾經試過十一個人抽十份的table prize也抽不上,邪牌得很。這也好,做人還是腳踏實地好。
記憶中唯一一次中獎,是今年初一度離開了現時工作的公司,在參加新公司的training時抽到,大獎呢,500元。我也嚇了一跳,這不是會發生在我身上的事!然後真的應驗了,因為那公司我做了幾天便辭職了。這證明,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拿到了也沒好處。
今次體會最深的是,抽獎對我的意義不大。當宣佈有甚麼禮物時,我發現除了32GB的iPad外,其他我都沒有興趣。不是口中說說,而是打從心底裡沒興趣── 去澳門?不是罷;廸士尼酒店?我連廸士尼也沒有去過;某酒店餐飲禮券?我還嫌自己不夠胖嗎;LCD TV?別開玩笑了,你叫我放在哪裡!老實說,如果我老爹喜歡iPad,我早就買了;沒有買,只是他說不喜歡,而我又真的想不到買來做甚麼,所以就算有沒有抽到,也沒相干。如果抽獎禮物之中有一支錄影專用腳架,我可能會興奮一點(但有人會準備那樣的抽獎禮物嗎?)。
在這裡要澄清,不是同事準備的禮物不好,而是抽獎本身有「結構性」的問題──如果那獎品很喜歡,早便買了;如果沒有買,代表其實沒有擁有的需要。如果仔細觀察,會發現讓人興奮的只是「不勞而獲」的快感,那奬品於你的生活中根本是可有可無的。
所以,喜歡甚麼都好,還是努力工作賺錢買給自己比較實際一點。又,如果甚麼都想買,那便是貪欲太重了,好好治一治才是治本的方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