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意
本文目的是分別從佛法及科學兩個角度,探討時間是分位假法這一命題。所謂「分位」的意思是指因為相對位置分別而得出的一種概念。因為篇幅問題,所以本文分為上下兩部分。這篇是上篇,主要從佛法角度,闡釋時間作為分位假法這個問題。
佛法與科學
一) 佛法
在未進入主題前,首先要釐清的,是佛法與科學的關係。而首先要說明的便是佛法。佛法看似宗教,看似哲學;但實際上,既非宗教,亦非哲學[1]。但如果硬要說它是一種宗教,是一種哲學的話,那它毋寧是「消滅宗教的宗教」,「消滅哲學的哲學」[2]。因為佛法從來都只是勸發世人修持成佛之學[3];本來就不是落入文字的理論,亦並非意圖建構任何一種落入概念的學說[4]。《金剛經》有云:「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佛陀亦於涅槃時有云:「吾四十九年住世,未曾說一字。」由此看來,佛法本不可說,本亦無從以文字說起。從這個角度來看,佛法是超然於科學,因為科學畢竟還是以文字和符號,作為思想運載工具的。
但如此說來,為甚麼世上還有佛經,還有眾多聖者開示的論說呢?那就得從勝義諦與世俗諦的層面上說。上面所說的「不可說」,是從勝義諦的角度,說出佛法第一義的不可說。但為著要引導眾生修學成佛,佛陀及聖者,就得從凡夫能明白的世俗諦中的語言出發,藉以說明修學的要義和步驟。這即是「聞之等流果,寂之同類因」的意思。並且往往因為慈悲的緣故,明知法的不可說,但為了引導眾生的緣故,還是不可說而說了,而且往往因為憐憫不同根器的眾生的緣故,反而越說越多,便成就了今天浩瀚的大藏經了。
二) 科學
那科學又是些甚麼呢?簡單的說,科學在於求真,追尋放諸四海而皆準的事物因果道理。科學藉著數學、邏輯、辨證等等方法,去推求真理,但還是一種言語概念的思想工具。而一旦落入語言概念,便免不了跌落常法的陷阱,實體化的窠臼,主客對立的危機。然而科學力主求真,而且往往都須經過反覆實驗論證,然後其理論才為科學界接受;而且又能勇於以今天的理論,推倒昨日的理論。所以在眾多的世俗學問中,科學還是能較好的,以中立的態度,去說明緣起及因緣生法這些道理。
三) 科學的角色
那科學在學習佛法中,有它特別的角色和地位嗎?這當然是因人而異了。對於聖者或高階修行人來說,通過聞、思的功夫以學習佛法,再以修禪方式去體證真理,當然是必由之路。但即使如此,修行者對當中某些義理內容,可能有體證,但對於沒體證的,還免不了要訴諸世間的邏輯去推導[5]。尤其對於凡夫來說,即使得聞聖者體證之後所說出的教誨,也未必能理解攝受。其中最好的例子就是「唯識無境」。我們即使多次聽過箇中道理,讀過很多相關理論,但也是無法真正體證攝受「唯識無境」的。因此,科學或許可以作為世俗法中,通過邏輯思考,層層推理的其中一個有用工具。這當然不是說科學可以幫助我們體證「唯識無境」(實際上是不可能的,因為科學往往落於能、所,都是一種虛妄分別的緣故);但對於其他的道理,例如「析法空」等,科學或許有其可成就之處(可從分子、元素、原子、質子、夸克等等的層層物質分析,而知物無自性)。下面會就時間分位假的道理嘗試闡釋。
分位假法
一) 分位假的意義
首先是「假」的意義。這原不是指般若「一切法唯(假)名」意義中的「假」(諸法緣起無自性故唯假名),也不是唯識「由假說我法」[6]意義中的「假」(諸法皆不離識,因而我法非實有,故假)。 因為這些「假」的意思,是一切法皆只是幻有的假,但「分位假」是指相對於心法與色法的假。又或者可以說「分位假」是雙假,是假中之假,即既有前者絕對意義上的假,也有後者相對意義上的假。分位假是一種不相應行法,即既不是心法,也不是色法,且與這二者並不相應;而只是依存於心法及色法的分位,即分別位置而假安立的概念,並沒有任何世間法與之相應。所以可以說只是一種形式的有、概念上的有,由思想造作而成的有而已。又或可從唯識今學角度說,心法與色法,都有獨立種子生起,但分位假法則不然,是沒有本身的獨立種子生起的,只是隨順於其他種子生起的事物而產生的一種現象概念而已。
二) 時間
對於時間的解釋,《百法直解》有如此的說明:「依於色、心刹那展轉假立。」這基本上,與上文的意思一樣,時間依於色法、心法而立。另外《雜集論》卷二亦如是云:「時者,謂於因果相續流轉,假立為時。何以故?由有因果相續轉故。若此因果,已生已滅,立過去時;此若未生,立未來時;己生未滅,立現在時。」這裏很直接的表明,以事件因果次第去定義時間。即是說,對於已發生的說是過去,未發生的說是將來,而正發生且尚在的說是現在。《中論》〈觀時品第十九〉中的第六偈對此說得更直接:「因物故有時,離物何有時?物尚無所有,何況當有時?」這裏便毫不猶疑地定論時間依於物質,有物質才可說時間,離開物質時間便無所安立。由是知花開花落以說四季,日出日落以說晨昏。並非別有時間這種事物的獨立存在。
總結
由是可知,從佛法角度言,時間是分位假法這個結論殆無異議。本文的下篇,便由日常生活及科學角度,去探討時間是否依於他法故而非獨立實在的這一命題。
[1] 歐陽竟無《佛法非宗教非哲學而為今時所必需》。
[2] 周慶華《後佛學》,頁3。
[3] 釋昭慧《初期唯識思想》頁24。
[4] 《勝思惟梵天所問經》,文殊師利菩薩關於聖默然的道理。
[5] 蘇軍敬《唯識妙法》頁8。
[6] 《唯識三十頌》,「由假說我法,有種種相轉;彼依識所變,此能變唯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