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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是天性 愛需學習

這個題目是抄來的。

3月在北京上中國國際廣播電台的《成長你我他》節目。主持人鍾慶熱心地給我講節目性質,我瞥見上期訪問的這個題目。太好了,這個題目,我說我有一個近似的欄在寫,“戀是天性,愛需學習”既符合 “心情文字學”的寫作角度,題目的意思也正中我心所想。我說,這個題目,我抄定了。

因為它把愛這個大題目下的細緻感情界分了,而且界分得太對了。

愛情是名詞,戀愛是動作。電影和小說裡缺不了愛情故事,所以我們都覺得自己很知道戀愛這回事。講得多,我們以為自己懂了。戀人就是愛人,戀慕就是愛慕,戀就是愛,愛就是戀,我們都這樣認為,你不也是嗎?

其實造詞的人可不那麼含糊。細細斟酌,熱戀和熱愛就不全是一回事了,我們可以熱愛世人、熱愛世界,卻絕不說熱戀世人、熱戀世界。這裡面已經有愛和戀的不同了。

依戀、戀戀不捨、留戀、眷戀等等和戀字有關的詞,都令人生出一種溫柔的想像,如“蝶戀花”,畫面美麗得很。

據說戀是慕的意思。愛慕之情令人不得見時經常思念,見著面時表現依戀。依這個動作,和戀字搭配,真是貼合。像小人兒對母親的反應,那種寸步難離的哭喊,那種渴望摟抱的姿態,充份表露出依戀的感情。至於男女愛戀,繾綣纏綿,是另一種如膠似漆的戀。母子之樂、男女之悅都是天生的感情,這些感情都真誠、自發。但戀不全然是好的,當過份依戀,不能抽身,戀就變成一種對己對人的壓力。

所以戀也就有久長不放的意思,例如戀戰。而西方傳來心理學,也就有所謂戀母情結。譯者明白戀和愛的分別,所以沒有譯為愛母情結。戀母情結據說是人人天生而有的,可是佛洛依德一派的心理學家,則提出極端戀母,可以嫌父,說像希臘神話的俄狄普斯一樣,我們都潛藏著弑父戀母的情感。

母愛用愛字,愛母用戀字。文字實在複雜而好玩。好玩在細膩,亦因細膩,於是複雜。母親對子女的感情,與小孩子對母親的依戀,雖然都是天性,卻未免有分別。為母之愛,可以為了子女的成長而嚴,可以為了子女的前途而捨,這和孩子為了生存而不捨母親不同。小孩子對母親的愛慕是激於生物求生的機制,到孩子長大了,成人了,而母親亦垂垂老矣,子女仍然對母親充滿感情,老病而不棄,那就達到愛了。

愛比戀深厚,是一種容得下理智、卻不傾向計算的感情。

年輕男女兩情相悅,往往是戀,而未成全愛。所謂知好色則慕少艾,青春美麗的吸引,是戀的基礎。要長期相處,則需要愛作支撐。

佛洛姆經典的《愛的藝術》說,愛不是對象的問題,是能力的問題。我曾經久久思索,不明這句話的含意。愛怎麼不是對象的問題呢?難道可以不管是誰就去愛嗎?

人生閱歷終於讓我明白了。愛真的是能力問題。

既然是能力,學習就無可避免了。因此文題的“戀是天性、愛需學習”,是合適的。像學習知識的能力一樣,學習愛的能力也有天賦的高低。有些人生而比較能愛,我不是有這好天賦的人,在學習愛的路上,我是後學,跌跌撞撞,幸好趕上,而天賦高的,愛人能力也可以再磨礪,達到智慧的高度。

《論語》有一個子游問孝的故事。 孔子說:“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現在說孝順,是說子女能養父母。但養馬養狗,也是養,沒有敬的心,那麼跟養馬養狗有甚麼分別呢?)

愛是學不完的人生課。別說男女之愛常常吵吵鬧鬧了,孝順的我們,在敬愛老年父母上,又何曾白璧無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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