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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當觀摶食,如食子之肉!談《雜阿含經》之四食

今年二月至今,每個星期總有幾天在餐廳用餐。幾個月過去了,日復一日,不變的是,在琳瑯滿目的餐牌中,只能看到唯一的一道素食餐——菠蘿咕嚕素雞。它是由幾片菠蘿、燈籠椒及素雞組合而成。最近終於按捺不住,開始跟櫃檯職員反應,希望廚師別下那煮不熟的燈籠椒,總覺得熱騰騰的食物中,參雜了幾片半生不熟的燈籠椒,味道古怪也不搭。職員半開玩笑說,那素餐裏面就完全沒有菜了。

佛陀在《雜阿含經》第373經中說到,四種眾生維持生命的食物——摶食、觸食、意思食及識食。佛陀在經中,也提供了對治的方法,來幫助眾生能以四食來維持生命,但不會對這四食有任何的貪愛與執著。

「摶食」是物質的糧食,能提供身體的營養,資益增長身心,使生命得以延續。應以何種心態食「摶食」呢?佛陀舉了夫婦二人及其愛子等三人,共同在曠野險道上落難。三人當時糧食斷絕,饑餓困苦,夫妻二人商量,與其三人俱死,為了活命,只好殺了唯一的愛子及食其肉。當食子肉時,不會貪之香甜美味肥滿,更加不會以嬉戲之心態而食,純粹只是為了充飢,免於失去生命而食。佛陀說到,摶食是令人生起五種欲貪的根源,每當進食時,以食己之子肉想,就能了知摶食的意義,有助於斷除對五欲的貪愛。

「觸食」是感覺的接觸,六根接觸六塵而認識外境,識也因此而產生。觸食不局限在軀體的接觸,也包括精神方面。觸食對眾生有滋養的作用,然而佛說,眾生若對「觸食」產生執著的話,會生起三種受——苦、樂、不苦不樂受。如能視「觸食」為一頭被剝掉皮的牛,舉足動步走到何處,都會被諸多蟲蟻啃咬,草木如針刺,沙塵坌土也能令它疼痛難忍,痛不欲生,苦毒無量。若以此方式來理解觸食,能幫助眾生斷除三受。

「意思食」是意志活動,心中的所思所想,也是一種延續生命的食物。經中說到,若能捨去對意思食的貪愛執著,能斷除對三界的愛。佛以聰明黠慧之士為喻,此人早已知厭離生死,當他遙遠看見火光,立即生起警覺心,懂得遠離走避,莫令自己墮落火坑,那將必死無疑。

「識食」是指六識,是由前三食之勢力而增長,能執持生命,幫助身心發展的力量。識緣名色是佛法之重要教義,理解了識食,名色也能跟著斷除。要如何了解識食?佛說應視識食如被三百矛刺身,日夜感受到痛苦。

最近聽人說,寧願短幾年的命,都不願吃自己不喜歡的東西。皆因他覺得,自己不開心,長命有甚麼用?於是放縱情欲,盡情享受,殊不知四食不只讓我們這一期的生命得以延續,也影響著未來的生命。[1]


[1] 印順導師著作,《佛法概論》頁七十三:「四食,是佛陀深細觀察而揭示的,都是人世間明白的事實。四食不但有關於現在一期生命的延續,即未來生命的延續,也有賴於意思食與識食來再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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