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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怎樣理解「如來藏我」?(上)

「如來藏我」的提出,在佛教思想史上,實在具有石破天驚的意義。因為自釋尊說法以來,「無我」 都是佛教鮮明的標誌,三法印中的「諸法無我」,從來都是用以區分佛法與外道說法的準繩,所以,當公元三世紀左右,如來藏說在印度佛教相繼流傳後,在傳統及 初期的大乘佛教界之間,便不免引起強烈的疑竇,指摘這種說法混同了外道的神我,並非純正的佛法,必須大加鞭撻。《大法鼓經》記述,一切世間樂見離車童子眼 見佛涅槃後,正法欲滅,宣揚如來藏法門,必須不顧身命;[1] 此外,《央掘魔羅經》卷四亦有如下的說法:

「菩薩摩訶薩為一切眾生演說如來常使不變如來之藏,當荷四擔﹕何等屬四﹖謂兇惡常欲加害,而不顧存亡,棄捨身命,演說如來恒不變如來之藏,是名初擔。」

兩經所記,應該據實反映了當時佛教界難以信受如來藏說,對其群起攻訐的情況。

所謂「無我」,有兩重意義,一是指諸法無自性,一是破除世俗妄執有一實我之主體;「如來藏我」,被視為與後者所對治的實我義有關,這就牽涉到「如來藏」的語源。

「如來藏」的梵文原語是tathāgata-garbha,tathāgata是「如來」,garbha是「胎藏」,意指眾生的如來智慧德相,本來具足,雖然尚在潛伏階段,仍未顯露出來,卻和如來一體無別,如同胎兒在母體的子宮內,雖未完全具備人形,但他日必然成人、出胎,故胎兒實已蘊含成人的完整「本性」,這在《大方等如來藏經》,是如此表述的:

「一切眾生,雖在諸趣煩惱身中,有如來藏常無染污,結加趺坐,儼然不動。……若佛出世若不出世,一切眾生如來之藏常住不變。」

《如來藏經》裏的九種譬喻:萎華有佛,蜂群繞蜜,糠糩粳糧,不淨處真金,貧家寶藏,穀內果種,弊物裹金像,貧女懷輪王,焦土鑄模內金像,即表達上述意義──一切眾生的如來藏本來現成,常住不變,常無污染,無論在佛抑或眾生,佛性一概常住不滅,無異無別。

承上述如來藏說,《大般涅槃經》卷七更進而發揮「如來藏即我」義:「我者,即是如來藏義,一切眾生悉有佛性,即是我義。」

如來藏說的積極意義,在於肯定一切眾生都是現前菩薩未來佛,讓一切眾生皆有成佛的希望,並且提供了頓入、易成的法門,藉以頓悟即心是佛、即身成佛之理。然而,如來藏說一再強調眾生身中早已蘊藏具足的佛智慧功德相(果德),照此以觀,已非單純地闡述佛性、成佛之根本因,或成佛之可能性,而係闡明眾生已「實有」如來的全體本質,或曰,眾生已涵具佛之實體,僅在形相上與佛有別,然在體上則無差別,如是,則似在倡導某種佛性之實在論,或因中有果論,這豈非違背了佛教最根本的和合的因緣觀,而向神教的實我論、數論的因中有果說靠攏?這樣,我們應該怎樣理解如來藏說中的「我」?

(續下篇)


[1] 《大法鼓經》卷上:「有離車童子,名一切世間樂見,作轉輪聖王。……佛記此童子,當來有佛名釋迦牟尼,世界名忍,汝童子名一切世間樂見離車童子。佛涅槃後,正法欲滅,餘八十年,作比丘,持佛名,宣揚此經,不顧身命。百年壽終,生安樂國,得大神力,住第八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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