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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細思惟,依法不依人

《大智度論》卷第九云:「如佛欲入涅槃時,語諸比丘:『從今日應依法不依人,應依義不依語,應依智不依識,應依了義經不依未了義。』」這是佛法中的「四依」,這次我們會集中討論「四依」和依法不依人。


《瑜伽師地論》卷第十一.本地分中三摩呬多地.第六之一

復次能超恚等諸過失故,名為出離。於出離時,正可憑仗,故名為依。

能從煩惱裏面解脫出來,超越恚、害等種種過失,名之為「出離」。 正因為我們可依賴所修行的法門出離,又名為「依」。


世尊說依、略有四種。一、法是依,非數取趣;二、義是依,非文;三、了義經是依,非不了義經;四、智是依,非識。

佛陀說依止,略有四種:

「法是依,非數取趣」,依法不依人。佛說的十二部經,是一切眾生的依止處。

「義是依,非文」,依義,不依語。從文字上體會佛法的「義」才能解脫煩惱的。

「了義經是依,非不了義經」,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了義經」能幫助得涅槃、無上菩提的。不了義經,不能出離世間得解脫的。所以「了義經」是我們應所依據的。

「智是依,非識」,依智,不依識。我們雖然聽聞了佛法,但心識還是會繼續貪、瞋、痴,依虛妄分別的妄識而修,是不能得解脫的。所以「依智,不依識」,依無分別的智慧而修,這時候才是靠得住了。


此四種依,因何建立?補特伽羅四種別故。

因為人有四種差別,所以建立這四種依。


謂因諂詐補特伽羅差別故,建立初依;因順世間補特伽羅差別故,建立第二;因住自見取補特伽羅差別故,建立第三;因聞為極補特伽羅差別故,建立第四。

有諂、有詐的人冒充善知識,會誤導眾生誤入歧途。所以佛安立第一個「依法、不依人」,不要依靠人,要依法。

因為隨順世間補特伽羅的差別,隨順世間使用文字以詮義理。文字不能當成究竟,故還是要依義。

我們的見解不一定可信的,不能憑個人喜好去修行。佛說「了義經」才可以依止,不了義經不應該依止。

依識是人天的層次,若要涅槃則非依智不可。了義經中為初修行者說識,為久修者說智。所以說依智,不依識。


其諂詐,說法是依,非數取趣。要與彼論分別決擇,方證正智;非為由彼現威儀故。

因為眾生裏面有諂詐的人,所以佛告訴我們「法」才是可依賴的,諂詐的補特伽羅是不可靠的。要和這個人討論佛法,去分別道理、決擇第一義諦,知道這個人是有正知正見的,這時候就可以依止。依止人,要真實了解對方,是真的善知識,不能只是看外表,看上去道貌岸然、有名氣,佛法不是這樣教導我們的。

《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九云:


又諸菩薩如實了知闇說大說;如實知已,以理為依,不由耆長眾所知識補特伽羅,若佛若僧所說法故,即便信受:是故不依補特伽羅。如是菩薩以理為依,補特伽羅非所依故;於真實義心不動搖,於正法中他緣匪奪。

菩薩能夠如實了知小乘佛法和大乘佛法,還是「以理為依」。不因為是這個人年紀大了、名望很高,或者是佛,或者是佛弟子,所說的法,便馬上信受。所以不依據補特伽羅來作準則;以理為依,這就是依法不依人了。

菩薩是以佛法中的真理作為依止處的。說法的人不是他所依止的。菩薩是認真的去思惟觀察真實義,達到心不動搖的程度,信心堅定。沒有其他的因緣能影響他對正法真實義的信心。

親近善知識,目的在聽聞佛法,依法修行。佛法流傳了幾千年了,難免會傳聞失實。佛弟子應當考辨佛法的真偽,這唯有「依法不依人」。依法考辨的方法,可以參考《佛說長阿含經》卷第三‧遊行經的「四大教法」;《增一阿含經》卷第二十‧聲聞品的「四大廣演」。

如《佛說長阿含經》卷第三云:

「若有比丘作如是言:『諸賢!我於彼村、彼城、彼國,躬從佛聞,躬受是教。』從其聞者,不應不信,亦不應毀,當於諸經推其虛實,依律、依法究其本末。若其所言非經、非律、非法,當語彼言:『佛不說此,汝謬受耶!所以然者?我依諸經、依律、依法,汝先所言,與法相違。賢士!汝莫受持,莫為人說,當捐捨之。』若其所言依經、依律、依法者,當語彼言:『汝所言是真佛所說,所以然者?我依諸經、依律、依法,汝先所言,與法相應。賢士!汝當受持,廣為人說,慎勿捐捨。」

修學佛法,要以佛菩薩所說的三藏十二部為基本的依據,對任何流傳的講法,都應該仔細思惟,不能人云亦云,這樣才能避免邪師邪見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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