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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說「因果報應」

圖:Richard Lee

一位頗負盛名的前報人曾於其散文集中提及一本成書於清代的巨著,認為此書內容雖然包羅萬有,但若以現代人眼光來看,卻有良莠不齊之嫌,因為其中宣揚「因果報應」等思想。眼見一個如此重要的佛教理論被人這樣誤解,筆者的心裏不禁有些戚戚然,更是心有不甘。難道「因果報應」之說當真是過時了嗎?是迷信嗎?是應該被揚棄的嗎?

在中國傳統文化裏,「因果報應」之說一直是相當普遍的,一些古代之文獻典籍早已經有記載,如《尚書‧湯誥》中就有「天道福善禍淫,降災于夏,以彰厥罪。」之句,《左傳》亦曾說:「禍福無門,惟人所招」。這裏所說的就是有一個「天」會以人的行為善惡為準則而主宰判決其禍福,因此人一定要行善戒惡。另一方面,傳統以來中國人便慣以敬祭神靈來求福禳禍,一些警世勸善書中,亦常有描寫作惡的財閥生敗家之子等等惡有惡報之說。無可否認,這些所謂的「因果報應」說確實帶著宿命與迷信的渲染,令人難以信服。

佛陀則以「緣起」及「無我」之核心思想來建構自家的因果報應說,或者應該更正確地將之稱為「因果輪迴業論」。可惜當佛教傳入中國之後,一般人便把佛教的「因果輪迴業論」與中國傳統的禍福報應思想混淆起來;帶著濃厚宿命迷信意味的「因果報應」說,便在中國文化傳統中成為社會大眾耳熟能詳的的信仰概念。但這其中大部分都只是俚俗穿鑿附會之說,對真正佛教因果業力的道理都停留在一知半解的層面。更甚者,每當遇到人生不如意時,大家開口閉口就說 :「業障呀、報應呀、認命啦……」等等籠統而又胡亂歸咎於「因果」的解釋。漸漸,佛家的「因果報應」理論便淪為愚夫愚婦之說,更為知識份子所鄙視。

我們只要認真地思考,其實不難看出佛家的「因果輪迴業論」與中國傳統的「因果報應」說有著極明顯的差別。中國傳統的「因果報應」思想普遍隱含著一個可以予人賞罰的主宰,這個可以是「天」、「神」,甚至是「鬼」;這是佛家所不能認同的。其次,這些因果說中對報應對象的認定,幾乎沒有嚴格的規定,受報者不一定要由行為的本人來承擔,也可能在他的家屬子孫身上得到應驗。這亦違反了佛家強調個人對自己的一切思想和行為選擇負責的說法。勸善書上的故事,在宗教道德觀上也許有其用心良苦之處,但卻也把因果說得太簡單了。

確切地說,「因果」應該說為「因緣果報」。「因」是事物生起的主要條件,「緣」是事物生起的次要條件;由「因」和「緣」具備而生起的事物就稱為「果」,而此「果」對能生起的「因」與「緣」來說是「報」;所以稱為「因緣果報」。佛陀說 :「此有故彼有,此滅故彼滅」[1],世間萬法全部都受此「因緣果報」法則支配,因此是不能不說「因果」的。

佛家將禍福果報的根源由人的善惡行為,進一步追究到人的發心動念,強調戒律等道德規範為自我塑造未來生命的決定因素,而「輪迴業報論」就細微地闡述眾生的思想行為和生命再塑造的關係。這是從世間社會道德要求的層面來說。再看深一層,佛教的重點在於眾生如何能離苦得樂,而這其中的關鍵就在於我們是否可以依佛陀教導的「八正道」修行,來超脫「惑、業、苦」的牽引。這種以終極解脫為目標而建構的「因果輪迴」論,就更與通俗的「因果報應」說中那些簡單的「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之說,有著雲壤之別。

佛陀通過親身的證悟,以「業感緣起」為理論基礎,用「四聖諦」、「十二因緣」、「三世因果」諸說來建構「因果輪迴業論」,之後再經過部派佛學、大乘中觀佛學、大乘瑜伽行派等不同思想家,近千年的探索、論證與諍辯,終於由唯識大師們建立了「阿賴耶識」作為輪迴主體,說明眾生一切行為造作所形成的業力種子,或善或惡,都由「阿賴耶識」所執持,明確地肯定了輪迴主體之相續性。另一方面,又以「種子如瀑流」[2]的觀點來對永恆不變的主體予以否定。由此,從原始佛教以來關於「緣起」、「無我」與生死輪迴的論諍,也得到最圓滿的解決。不論生死輪迴或解脫證悟,唯識家都一律立於心識的基礎上說,把傳統的十二因緣運用「種子」和「現行」來作闡說,對三世之間的輪迴過程作出了更明確、更透徹的解釋。這確實是一套極其嚴謹、周密而圓滿的理論,非筆者能於此以三言兩語所能說明。

讀者如果有興趣深入了解唯識家對因果輪迴的解說,筆者誠意推薦由李潤生教授所寫的《佛家輪迴理論》[3]。書中的第一部分從「輪迴主體」及「感果功能」兩個核心,討論佛家各派於輪迴理論的發展過程。第二部分則是李教授對世親菩薩所造的《大乘成業論》的疏解,李教授認為此書為「近千年來有關『輪迴業論』大論諍的一部具權威性的總結。」[4]細讀李教授之大作,必定可以使大家對佛家業果輪迴理論有更堅實的理解。

因果法則,是宇宙間萬事萬物普遍的、必然的理則,而佛家通於三世的因果報應論,更是複雜而隱微的,也許並非我人的智慧所能洞悉理解。但我們不能以一時、一事既不周密、又不完全的觀察,而否定「因果報應」。當然,我們不能強求每一個人都是佛教徒,也許他們信奉的宗教未能容許他們相信有來生,但卻總不能抹殺「因果報應」說於闡發道德與生命之關係中,扮演著積極正面的角色。死後生天堂或落地獄,其實與輪迴之說同樣沒有實質的證明。那麼與其相信判決權在他人手上而有待其恩寵,倒不如相信人的一切境遇、命運都取決於自身的思想行為,而個人現前的每一個抉擇,都可以影響未來生命之展開。這不是更有把握嗎?更值得我們信賴奉行嗎?!


[1]見《雜阿含》262, 296, 298, 299, 300, 301, 302等經。

[2]《成唯識論》卷三,大正藏第三十一冊,頁14下。

[3]李潤生著:《佛家輪迴理論》上、下,臺北全佛文化,2000。

[4]《佛家輪迴理論》上,頁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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