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提到,在日本有一座有「小靖國神社」之稱的觀音堂,供奉著南京大屠殺甲級戰犯松井石根的骨灰與靈位。
1937年12月,松井石根製造了慘絕人寰的南京大屠殺。日軍的暴行震驚了全世界,逼於壓力,日本政府不得不召回了包括松井石根在內的八十名軍人。松井石根極不情願回國,但是軍令如山,他不得不奉命返回日本。離開南京前,他做了一件非常詭異的事情:他命令部下在南京挖走了整整十罈摻著中國人鮮血的泥土,帶回日本,打造了一尊觀音聖像,還專門建造了一座觀音廟來供奉。觀音廟名為「興亞觀音院」,「興亞」的字面意思是「興盛東亞」、「讓亞洲諸國繁榮昌盛」,那是日本侵華戰爭期間非常流行的詞語,實際上是日人意圖侵吞中國及其他亞洲地區的幌子。
1948年末,經過兩年半漫長的審訊,七名甲級戰犯,即松井石根、東條英機、土肥原賢二、木村兵太郎、阪垣征四郎、武藤章、廣田弘毅,被判罪名成立,一起送上絞刑台。一直以來,人們都相信他們的骨灰早已被美軍灑在東京灣外太平洋上。直到許多年後,人們才驚覺這些骨灰竟然秘密埋葬在興亞觀音院旁,而在骨灰埋葬處的立碑背面,還刻有七名甲級戰犯被押上絞刑台時的簽名,這是為甚麼呢?
原來,這些骨灰當年被日本人秘密地偷走!
1948年12月23日,七名戰犯被處死後,遺體被送到橫濱久保山的火葬場進行火化。幾名戰犯家屬曾要求美方在死刑執行後交還戰犯遺體,卻遭美方拒絕。火化後美軍士兵把骨灰裝在骨灰罈裏,然後透過美軍飛機灑在東京灣外太平洋上。
然而,這過程裏卻出現了一些轉折。在遺體火化後,美軍將七人的骨灰分別裝進七個骨灰罈中。但在裝罈時,當時的火葬場場長飛美田善暗自做了手腳,並未將全部骨灰裝入其中。對於飛美田善的小動作,美軍絲毫沒有發現,他們把七個骨灰罈運走,剩餘的少部分骨灰被遺留在火葬場一個用於處理無人認領骨灰的水泥坑裏。待美軍走後,飛美田善立刻通知了日本戰犯的辯護律師三文字正平。三文字正平匆匆趕到火葬場,與久保山興禪寺住持市川伊雄以及飛美田善進行密談,一起制定秘密奪回骨灰的行動計畫。1948年12月26日夜晚,三文字正平偷偷穿過封鎖嚴密的戒嚴網,潛入火葬場將骨灰秘密收回。
為甚麼日本人對這些骨灰高度重視與關注呢?這是因為按照日本風俗,沒有骨灰的死者是不能立墓建碑,牌位也不能進寺廟祭拜,所以他們想方設法都要把骨灰奪回。
第一步成功了,第二步就是如何處理這些骨灰?其後,三文字正平與戰犯家屬商量如何善後。他們先把偷運出來的骨灰存放在久保山興禪寺裏。第二年五月,部分家屬來到靜岡縣熱海市伊豆山上的興亞觀音院,請求當時的住持伊丹忍禮法師,暫時把骨灰藏在觀音院裏。伊丹忍禮法師同意了。此事一直守密,因為二戰還剛剛結束,日本右翼分子仍不敢明目張膽地進行祭祀活動,只能靜候時機,並開始籌算如何為這些為國捐軀的戰犯平反。
1952年,《三藩市和約》正式生效,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戰敗投降的政治地位得以解決。1953年,日本國會通過了決議,把作為戰犯而被處刑的人定義為「法務死」,也就是戰死者。同年8月,日本恢復給與戰死者「恩給」和扶助費,即軍人、軍屬死亡後為確保其家屬的生活安定而支給的金錢援助。戰犯得到全面平反,也就是說,在此以後不能再用法律手段對他們追究戰爭責任。
1959年4月19日,此時同盟國已不再對日本軍事佔領,日本人認為時機成熟了,便公開將骨灰放置在興亞觀音院旁,並公開立碑埋葬。時任首相吉田茂更為此碑揮毫,寫下「七士之碑」四個字,並同時建立甲乙丙級1068名戰犯供養碑,供日本人參拜。1960年,愛知縣幡豆郡的三根山也建成一座所謂「殉國七士墓」,並從興亞觀音院取走部分骨灰埋葬在這裏,供人拜祭。1978年,松井石根與其他被定罪的戰犯被奉入靖國神社內,滿手沾滿鮮血的戰犯最後得意堂而皇之地奉入神廟,並被視作國家英雄,受到國人崇拜。
縱觀這事件的始末,讓我們瞭解何謂日本軍國主義思想。興亞觀音院旁沾滿中國人鮮血的觀音聖像,正正就是日本軍國主義的血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