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居士閱讀室——聖經篇(一):主禱文(七)

(圖:Pixabay)

上文,基督教對罪惡的理解,是人達不到神的標準,做不到神要他們做的事。這是基督教對罪的理解。

但佛教的罪惡觀,與基督教非常不同。佛教把罪惡,視為「無明」,因為人的無知,而做出很多罪惡,因為人的「無明」而產生煩惱的現象——三毒。

甚麼是「三毒」?就是我們經常聽到的貪、瞋、痴。

「貪」就是「不知足」。

例如:我們有一份穩定、收入不錯的工作,但仍然想要更多更多的金錢,於是花了一生去追求金錢,忘記了做人的其他目的。又例如,已經吃到很飽,但仍然不停地吃,只是為了滿足口腹之欲,這也是「貪」。「貪」在生活中無處不在,而且不論年紀都會發生。

佛陀教導我們,貪是煩惱的根源,我們追求無止境的欲望,有時為了滿足自己,做了錯事,甚至犯了罪都不自知。很多人都在貪欲中打滾,白白浪費了一生。

小居士想起一部電影,叫《迷離夜》,它是改編自小說家李碧華小姐的靈異作品。其中一幕,是演員林雪飾演的「餓鬼」,一邊說「好飽呀!好飽呀!」,一邊卻不停把食物塞入口中。這正演活了一個極度貪婪的人,其實肚子已經很撐了,但仍然敵不過貪婪,把嘴塞滿食物,像無止境的黑洞。

「瞋」就是「與自己期望的狀況不同而生氣」。

除了生氣之外,極可能會產生暴力。小居士以前是一個非常容許發怒的人,有時「火遮眼」,會破壞身邊的物件。到怒氣全消後,看著損壞的物件,就會非常後悔。更嚴重的,是傷害了別人。當怒氣到達頂點,佔居了我的思維時,我完全失控,並把怒火向四周的人爆發。但事後,小居士感到極度悔疚。不過發生的事,已成了事實,即使向受害者道歉,也是無補於事。

「瞋」的確是一種,帶有殺傷力的負面情緒。我們有一個名詞來形容這些人,或者這種狀態,就叫做「黑氣石」,即是所有最黑暗的負能量,都是由它爆發。

怒氣遮掩了雙眼及思考能力,讓你整個人看不見眼前的事物,更加看不到事件的始末。很多時,當怒氣消退後,回想這一件事,根本不需要發怒。

「痴」就是「不明白事物的真理」,由於不明白,所以以為眼前就是最好,於是執著這一件事,或者這一種觀點。人是很容易被無明牽制,雖然現今我們的科技昌明,上網尋找資料是非常容易的事。在AI年代,只要輸入關鍵字,大量資訊立即出現在面前。但因為無明,我們失去了判別是非的能力,執著錯誤的訊息,結識不應該結識的人。

佛教的《華嚴經》,有四句關於懺悔罪業的經文,稱為「懺悔文」。當中提及貪瞋痴:

我昔所造諸惡業,皆由無始貪瞋痴,

從身語意之所生,一切我今皆懺悔。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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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名「重勵」,喜以文字分享生活感受。曾出版五本著作,包括《增健,換腎日記》及《閱微書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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