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佛言:『何者為善?唯行道善。何者最大?志與道合大。何者多力?忍辱最健,忍者無怨,必為人尊。何者最明?心垢除、惡行滅,內清淨無瑕;未有天地,逮于今日,十方所有,未見之萌,得無不知、無不見、無不聞,得一切智,可謂明乎。』」
弟子請教佛陀四個問題:在這世間上,甚麼是最善的?甚麼是最大的?甚麼是最有力量的?甚麼是最光明的?
佛陀回答,無上佛道便是世間至善。依著佛法修行實踐,安住本具的菩提心,與道相契合,超越一切相對分別,才是究竟的大。最有力量的是忍辱,但不是啞忍,而是心中不會生起絲毫讎怨。如《金剛經》中,忍辱仙人被歌利王割切身體時,心中也沒有生起任何瞋恨心。
最光明莫過於修行學佛,建立正知正見,心中清淨,斷盡了貪、瞋、癡、慢、疑等種種煩惱,證到成佛的無上智慧時,自然對於世間的一切事物,都能知道,能聽得到。與上一章,如何得到宿命通的問題,互相呼應。
(第十三章):「佛言:『人懷愛欲,不見道者,譬如澄水,致手攪之,眾人共臨,無有睹其影者。人以愛欲交錯,心中濁興,故不見道。汝等沙門,當捨愛欲,愛欲垢盡,道可見矣!』」
本經一再強調五欲是障道之根本,所以大部份章節,均主張捨離愛欲。愛,是貪愛。欲,是追求滿足眼、耳、鼻、舌、身的感官享受,五欲具體來說是財、色、名、食、睡等。愛欲交錯,猶如污濁的水,不會反照出本來面目。
(第十四章):「佛言:『夫見道者,譬如持炬,入冥室中,其冥即滅,而明獨存。學道見諦,無明即滅,而明常存矣。』」
「道」不須外求,迷與悟,在當下覺醒的一念心。猶如火把的光明,瞬間即照亮暗室。
(第十五章):「佛言:『吾何念?念道!吾何行?行道!吾何言?言道!吾念諦道,不忽須臾也。』」
本章與隨後兩章都是關於修行的態度,如何才可見道。本章說每一念、每一行、每一言,都應專注四聖諦中,後念不忘前念,正念現前,速可見道。
(第十六章):「 佛言:『睹天地念非常,睹山川念非常,睹萬物形體豐熾念非常;執心如此,得道疾矣。』」
「非常」,是不長久、無常的意思。佛陀教示弟子用「無常觀」,觀察思惟身邊環境、萬物變異的無常現象,不要妄執天長地久「常」的觀念,才可體悟空性,證入自性清淨心。
(第十七章):「 佛言:『一日行,常念道、行道,遂得信根,其福無量。』」
修行要時刻不忘失,恆常的念道、行道,漸次修行至出世間的福報。
(第十八章):「佛言:『熟自念身中四大,名自有名都為無,吾我者寄生,生亦不久,其事如幻耳。』」
從這章至第三十一章,都是陳示捨離財、色、名等愛欲。本章與下一章,先指出世人喜愛貪圖虛名。「名」除了是名聲外 , 也包含希望人注意的意思,只是心理上的渴求,有別其餘屬於物質的四欲。
「名(各)自有名」,有研究指可能是「各自有名」的誤寫。
我們的身體,是由地、水、火、風四大和合而成。但內心,卻根深蒂固地執著有一個實在的「我」,繼而追求名聲。到一期生命終結時,離開了四大,何來一個實在的「我」存在呢?
(第十九章):「佛言:『人隨情欲求華名,譬如燒香,眾人聞其香,然香以熏自燒;愚者貪流俗之名譽,不守道真,華名危己之禍,其悔在後時。』」
一般人都是隨順世間的欲望,貪圖虛名。佛陀以燒香比喻 ,在追求名譽時,如果與道不相應,終會被名欲傷害自身。
(第二十章):「佛言:『財色之於人,譬如小兒貪刀刃之蜜, 甜不足一食之美,然有截舌之患也。』」
財色是愛欲的對象。人若耽迷於財色,最終會招致危險及災禍的。
(第二十一章):「佛言:『人繫於妻子、寶宅之患,甚於牢獄、桎梏、鋃鐺。牢獄有原赦,妻子情欲雖有虎口之禍,己猶甘心投焉,其罪無赦。』」
妻子指我們的家屬,宅舍指我們的家財。 心繫念著家屬家財,猶如被束縛在牢獄中,是最難捨棄的。
(第二十二章):「佛言:『愛欲莫甚於色,色之為欲,其大無外。 賴有一矣,假其二,普天之民,無能為道者。』」
愛欲當中,沒有一個比男女之間色欲更厲害的了。僅是色欲已可障礙我們的道心與修行,何妨尚有其他愛欲。
(第二十三章):「佛言:『愛欲之於人,猶執炬火逆風而行。愚者不釋炬,必有燒手之患。貪婬、恚怒、愚癡之毒,處在人身,不早以道除斯禍者,必有危殃,猶愚貪執炬,自燒其手也。』
本章重申愛欲之禍害。如果我們迷戀愛欲,猶如執著火把不懂得放手,將來終會被三毒燒毀了法身慧命。
(第二十四章):「天神獻玉女於佛,欲以試佛意、觀佛道。佛言:『革囊眾穢,爾來何為?以可斯俗,難動六通。去!吾不用爾。』。天神踰敬佛,因問道意。佛為解釋,即得須陀洹。」
魔王波旬在佛陀成道前,以女色試探佛陀的道心。佛陀視之為臭皮囊而已,當然不為所動。一再強調捨離色欲,才可得道的觀念。
(下期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