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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建構倫理學的困難

圖:Pixabay

筆者數年前曾修讀「佛教倫理學」課程,講者是一位研究台灣佛教的學者,內容主要討論佛教對親情、愛情、政治和環保等不同議題的看法。由於課程涉及範圍廣泛,講者授課生動,該課遂成為筆者當時喜歡的課堂之一。某次上學途中,一位主修西方哲學的朋友來電,其知道筆者正在修讀「佛教倫理學」後,即說出一句至今仍讓筆者記憶猶新的話:「佛教不能建構倫理學!」不少宗教和哲學均有一套屬於自己的倫理思考,何以佛教偏不能有自己的倫理學?該朋友解釋:佛教主張一切法因緣而有,故一切法的本質為空,當中包括我們個人;我們的本質既是空,乃不能保證自己能有特定的價值取向。換言之,佛教對社會上各種議題的立場當是不能確定,故難以建構一套屬於自己的倫理學。

的確,佛教的核心概念是緣起。大部分討論佛教倫理的書籍即從這一概念出發,認為正是一切法因緣而有,我們遂要珍惜當下,吾人與父母、伴侶、朋友和身外物的關係便是建立在這一不可思議的緣份上;又由於我們沒有獨立不變的本質,故一人的際遇並非命定。吾人可透過努力來改變自己的一生,佛教的樂觀精神乃從此處得以表現。凡此,均為佛教中有著正面倫理價值的觀點。但在哲學史上,人類因了解世界實缺乏一穩定的價值根源而變得珍惜當下所有,卻沒有必然的保證。如古印度有名為順世外道(Lokāyatika)的思想流派,其即主張人的身體是由地、水、火和風等四大元素所組成,所謂因果報應並不存在,人最重要是滿足自己的欲望以求不枉此生,由此即衍生一種縱欲主義;存在主義小說家陀思妥耶夫斯基(F. M. Dostoyevsky,1821-1881)則有言:「若上帝不存在一切皆被允許」,認為一旦沒有賞善罰惡的上帝來確保既有價值和秩序的進行,則人類在原則上實可任情妄為。這一未能充分肯定任何正面價值的主張,實為虛無主義的濫觴。建構「佛教倫理學」之所以困難,不是因為主張一切法皆空的佛教對社會議題缺乏見解,而是佛教既主張一切法皆空,則其如何能夠引伸出相關見解。筆者和朋友的通話結束後,雖仍有如常上課,惟對課堂的興趣已大為減少,心裏想著的已不是佛教對各種議題的看法如何具啟發性,而是這些看法在理論上如何可能?

事實上,對於佛教能否導引一套倫理觀,儒學早有質疑。如近代儒哲牟宗三先生 (1909—1995)在其《五十自述》中,提到佛陀雖證悟世間一切法為空,卻未有察覺為何吾人會對一切法皆空這一情況產生悲情;如要把憐憫之心遍及他人,以達度人度己之目的,則悲情得另有所依,這有賴儒家的仁心。此所以牟先生在其《歷史哲學》一書中對佛教有以下嚴厲批評:「凡佛老之徒,其心必冷必忍,故必須自封自限,不可外出牽連世事。所謂慈悲度人度世等等宣傳,最好還是收起,庶可少造孽。作個阿羅漢而為小乘,是其本分。過此以往,即變質。變質即不是其教所能勝任。大乘之任非轉入儒教不可。」所謂「不是其教所能勝任」,若用邏輯的語言說之,即佛教立論的前提不能保證其能對各種議題作道德判斷這一結論;如用傳統中國玄學的話說之,即是佛教的空「體」未能開出倫理判斷的「用」。

上述牟先生的觀點,相信在上世紀八十年代的日本能得到不少認同。話說日本曹洞宗秘書長町田宗夫在1979年於美國普林斯頓舉行的「世界宗教與和平會議」上發表演說,否認日本社會存在階級和歧視。町田所持理據十分簡單:循真如的角度而言,一切法平等;一切法之間的分別,只是我們的分別心起作用而已。是以,所謂階級和歧視,只是我們的主觀建構。事實上,《六祖壇經》便記載惠能見兩僧就動而爭吵一事,當兩僧正爭辯究竟是幡在動還是風吹而使在動之際,惠能即指出幡動實只是吾人「心動」。在這一意義下,佛教確似有把世間一切現象的分別僅視作吾人心識呈現的傾向。町田宗夫否認日本社會有著階級和歧視的言論引起人們廣泛批評,同時亦喚起佛教學者的反省。有著曹洞宗「僧侶」身份的駒澤大學教授袴谷憲昭與松本史朗即認為,若佛教真如町田所主張,則其便是對社會上各種問題保持沉默,這種無視社會不公的態度,最終將使佛教淪為讓罪惡得以蔓延的共犯。袴谷和松本兩人對佛教的批評終釀成學界上有名的「批判佛教」(Critical Buddhism)風潮,支持和反對兩人的討論此起彼落,至今對吾人仍有參考價值。

對於牟先生、袴谷和松本兩位教授就著佛教的批評,我們當然可以反對,但必須提出反對的理由,並檢討這些理由是否合理。回應批評的第一步,是正視它們的存在;若我們認為只要自己不為這些批評所動,則問題自然不存在,便無異於用行動證明以上的批評為正確。帶出問題,是本文的目的;回應問題,是往後的工作。(討論未完,後文再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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